氢能源行业深度报告

核心提示7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从打造氢能产业核心策源地等4个方面共制定18项重点任务。《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示范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1000辆,建设加氢站不少于10座,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及备

7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从四个方面制定了18项重点任务,包括打造氢能产业核心源。《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示范燃料电池汽车不少于1000辆,加氢站不少于10座,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和备用电源应用不少于100套。

行动计划定义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氢能领域国际国内标准不少于20项,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不少于15个;建设两个功能齐全、带动作用强的氢能特色产业园;示范燃料电池汽车不少于1000辆,加氢站不少于10座,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和备用电源不少于100台,示范氢船、氢无人机、自行车共享、生命健康等新兴交叉领域不少于100艘。

《行动计划》从建设氢能产业核心源、建设氢能产业先进制造集群、建设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氢能产业支撑服务体系四个方面制定了共18项重点任务。

在打造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源头方面,《行动计划》提出:

1.开展氢能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对开展研究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按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到2025年,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高压储氢瓶等。将替代国产,产品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2.加强氢能前沿基础技术研究,对相关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3.氢能创新载体布局建设,重点在电解水制氢、液氢存储、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零部件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最高补贴1000万元。

4.加强氢能高端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和教育,加大氢能产业基础研究人才和核心技术RD人才的培养,定期选拔一批优秀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5.加快氢能标准体系建设,对获得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建设氢能产业先进制造集群方面,提出了行动计划:

6.建设具有氢能产业特色的特色园区,以龙岗国际低碳城、龙华虞丘岭为核心,建设配套齐全、特色鲜明的市级氢能产业园;鼓励大鹏新区、盐田区规划建设区级氢能产业园。

7.建设氢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氢能标准研究、检测和安全运行监测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平台建设总投资的40%,最高补助1000万元。

8.重点培育创新型氢能企业,按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用于中试基地或生产线建设;对实施产业化项目的,按投资总额的20%,最高给予1500万元资助。

9.开展氢能产业链集聚精准招商,围绕绿色高效低成本制氢、储氢、关键材料及核心部件智能制造装备、大功率分布式发电等薄弱和缺失环节,支持引进国内外龙头企业和顶尖团队。

10.加快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对获得广东省国家示范城市群“关键零部件RD产业化”得分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并按照国家和省奖补标准1:1给予配套补贴。

在建设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基地方面,《行动计划》提出:

11.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和推广,率先在重载和长途运输等领域开展应用和推广,对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按广东省奖补政策标准给予购置补贴。

12.推进分布式发电领域的试点应用,对产业带动效应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果显著的特色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3.探索氢能在新兴和交叉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动氢能产业与农业、生命健康等工业领域的融合发展。探索在农业种植、风景园林、医疗保健等领域的应用。

在构建氢能产业支撑服务体系方面,《行动计划》提出:

14.加快加氢站布局建设。根据氢能应用示范的实际氢气需求,加快氢气站建设布局,有效满足下游应用加氢需求。

15.完善加氢站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支持油氢、气氢、电氢混合建站模式。

16.降低氢能行业终端氢气成本。制氢加氢一体化站,2022-2023年加氢价格为35元/公斤及以下,2024年加氢价格为30元/公斤及以下的,执行冷库电价政策。电解制氢设施用电量在低谷期超过50%的,免收基本电费,目标是到2024年氢耗成本降至30元/公斤以下。

17.完善氢气综合运输网络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氢气综合运输网络。

18.加强氢能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举办高端论坛和展览等活动,开展行业交流、技术研讨、产品展示等。

该行动计划内容如下:

深圳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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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氢能产业规划部署,抓住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将深圳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氢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在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发展规模、产品应用示范推广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空间产业链基本自主可控、布局合理有序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初步实现氢能商业化推广应用,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搭建氢能标准研究、测试和安全运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我市牵头或参与氢能领域不少于20项国际国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建设不少于15个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部分关键材料和核心部件的国产化和替代,产品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是产业生态体系不断优化。建成了两个功能齐全、带动作用强的氢能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和引进了一批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实施了一批重大中试和产业化项目,在氢能高附加值领域形成了一批成熟产品。产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间布局更加合理,氢能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示范应用成效显著。示范燃料电池汽车不少于1000辆,加氢站不少于10座,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和备用电源不少于100台,示范氢船、氢无人机、自行车共享、生命健康等新兴交叉领域不少于100艘。

二、重点任务

打造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源。

1.开展氢能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围绕氢能产业的关键领域,如制氢、储氢和运输、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部件等,实施一批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对开展科研项目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按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资助。力争到2025年,替代国内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催化剂、高压储氢瓶,产品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2.加强氢能前沿基础技术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围绕海水制氢、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高温固体氧化物水电解制氢、核能高温制氢、液态有机物储氢、长距离大型管道输氢等下一代氢能前沿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对相关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3.氢能创新载体的布局与建设。围绕氢能战略前沿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转化和应用需求,支持依托高校和企业建设氢能领域相关科研机构,根据机构建设和科研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在电解水制氢、液体储氢、固体储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部件、燃料电池堆和系统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经批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创新载体的最高支持额度为3000万元。

4.加强氢能高端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和教育。依托高等院校、基础研究机构和创新型企业,聚焦我市基础薄弱、附加值高、应用前景广阔的氢能技术领域,加大国内外氢能领域高端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力度。加大氢能产业基础研究人才和核心技术RD人才的培养力度,定期选拔一批优秀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积极支持现行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

5.加快氢能标准体系建设。支持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围绕氢能基础与管理、氢气制备与提纯、氢气储存、运输与充装、氢能应用、氢能检测、氢能安全等上下游环节制定标准。对获得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

打造氢能产业先进制造业聚集地

6.建设具有氢能产业特色的特色园区。以龙岗国际低碳城、龙华虞丘岭为核心,充分利用现有区域发展基础,围绕质子交换膜、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等关键核心环节,高水平、高标准建设配套设施齐全、特色鲜明的市级氢能产业园,集中力量建设配套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鼓励大鹏新区、盐田区等。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区级氢能产业园。

7.搭建氢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氢能产业发展的共同需求,依托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建设氢能标准研究、检测、安全运行监测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氢能产业综合服务能力,保障氢能产业安全、有序、规范发展。按照平台建设总投资的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8.着力培育创新型氢能企业。聚焦先进制氢与储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与组件、电堆与系统、分布式发电、备用电源、无人机等氢能重点领域,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成长速度快、技术成熟的氢能领域企业,对相关企业建设中试基地或中试生产线,按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对实施产业化项目的,按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补助。

9.开展氢能产业链集聚和精准招商。围绕绿色高效低成本制氢、高密度安全储氢、关键材料和核心部件智能制造装备、大功率分布式发电等产业链薄弱和缺失环节,支持引进国内外领先企业和顶尖团队在我市开展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按照当前重大项目、产业空政策给予支持。

10.加快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鼓励我市氢能相关企业积极开展电堆、双极板、膜电极、空气体压缩机、质子交换膜、催化剂、复写纸、氢循环系统的RD和产业化,对在广东省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中获得“RD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分值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并按照国家和省1:1的奖补标准给予配套补贴。

建设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基地

11.推动氢能在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和普及。率先在重载、长途运输等领域应用推广,重点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氢城际客车场景应用示范;氢能公交车在国际低碳城市的示范应用;依托物流园区基础,开展冷链配送物流车辆应用示范;依托赤湾、妈湾、盐田和小莫港区,开展氢拖车和叉车示范;依托城市能源生态园开展氢废物转运车辆应用示范。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标准给予购置补贴。

12.推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试点应用。结合公交枢纽、绿色建筑、工业园区、大型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车载应急电源系统等场景的能源需求,支持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的试点应用。对产业带动效应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果显著的特色应用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30%给予支持,最高3000万元。

13.探索氢能在新兴和交叉领域的应用场景。率先在海事行政执法、消防救援、电力巡线、工业测绘等领域开展氢动力船舶和氢动力无人机应用示范,鼓励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采购使用氢相关产品。充分挖掘氢能的应用潜力,推动氢能产业与农业、生命健康等产业领域的融合发展,探索其在农业种植、风景园林、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应用。

打造氢能产业配套服务体系。

14.加快加氢站布局建设。按照“按需供应、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氢能应用示范的实际用氢需求,加快加氢站布局,有效满足下游应用加氢需求。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广东省1:1的补贴额度给予配套补贴。接受财政补贴的加氢站在第一笔补贴到位后5年内停止加氢服务的,收回已支付的补贴资金。

15.完善加氢站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加氢站用地规划许可、项目建设审批、消防设计审查、营业执照办理、运营监管要求等事项。对于纳入规划并占用独立区域的加氢站,优先考虑项目用地。鼓励利用自有土地开展加氢站建设,支持油氢、气氢、电氢混合建站模式,鼓励在利用率低的燃气加气设施基础上改造加氢站。依法对氢气生产、储存、运输以及气瓶、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

16.降低氢能行业终端氢气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加氢站电解水制氢,对站内制氢设备按购置费的30%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制氢加氢一体化站,2022-2023年加氢价格为35元/kg及以下,2024年加氢价格为30元/kg及以下的,站内电解水制氢电价执行蓄冷电价政策,电解制氢设施用电量在低谷期超过50%的,免收基本电费。允许电厂利用低谷时段的剩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附近建设可中断水电解制氢项目。到2024年,氢气使用成本降低到30元/公斤以下。

17.完善氢气综合运输网络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发展气氢拖车、液氢罐车、氢气管道、海运并行等多元化氢气运输方式,提高氢气运输能力。高压气态氢管道输送、天然气管道掺氢等小规模输氢试点项目。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氢气综合运输网络。

18.加强氢能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我市氢能领域相关单位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内外行业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举办高端论坛和展会,开展行业交流、技术研讨、产品展示等。围绕氢能领域科技发展的热点问题、技术动态、产业信息、政策法规。对经市政府批准的活动,所需经费按规定予以资助。

三。保障措施

19.建立氢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将氢能产业纳入全市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进行重点培育。由市能源部门牵头,统筹解决氢能产业发展中跨地区、跨专业、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营造有利于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20.加大氢能产业的资金保障。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引导产业专项资金向氢能关键技术突破、核心产品研发和先进产品应用示范布局倾斜。充分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产业MA基金等政策性基金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氢能产业基金,帮助氢能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

21.完善氢能产业安全发展机制。加强氢能产业安全监管,确保氢能产业链各环节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督促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氢能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培训,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探索实施氢能全链条安全监控,提升行业应急管理水平,保障氢能产业安全发展。

-结尾-

图文来源于深圳市发改委、中国氢能联盟和网上公开渠道。

编辑|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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