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

核心提示1月29日下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为全面落实2020年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更好发挥电子商

1月29日下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和服务建设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2020年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构建以国内大流通为主体、国内国际双流通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助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作为数字商务最前沿、最活跃、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创新引领作用,商务部提出五点具体要求。分别是: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数字商贸兴农、丝绸之路电子商务、数字化转型赋能、数字商贸服务创新。

其中,在“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中,商务部表示,要持续开展数字商务企业培育和动态管理,引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着力推动商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的应用和创新,扩大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的应用范围,提升非接触式服务、云会展等新型商业模式和场景的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各地积极打造本地区具有典型创新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行业龙头和龙头企业,通过探索创新支持政策、遴选商业技术创新项目、编制发布商业技术应用案例等方式,切实提升数字技术在商务领域的应用能力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服务构建以国内大流通为主体、国内外双流通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助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前沿创新引领作用, 数字商务最活跃、最重要的部分,充分释放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对商业领域的赋能效应。 为全面提升商务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进行消费的数字化升级。

促进品牌消费和品质消费。围绕“推进品牌建设,引领品质消费”,加强横向合作、纵向联动,把“双品网购节”做大、做强、做优,实现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各地要组织本地实力强、信誉好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家参与活动,推出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同时举办配套促销活动,做到主题、时间、标识全国统一,在内容和形式上展现地方特色和地方风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配套措施,通过发放消费券释放消费潜力,提高消费质量。

培育新消费模式和新业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完善行业标准、促进行业自律等。,引导各类新模式、新业态公平竞争、规范发展,构建良好消费生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和柔性生产,培育“小而美”的网络品牌,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着力完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园区载体功能,培育壮大本地特色电子商务主体,带动特色产业创新升级,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保障,以新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以新消费推动新发展。

二、开展“数商促农”行动。

提高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源,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物流配送、农产品分拣加工等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供应链,推进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在农村的应用。各地要深入调查、梳理和研究本地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加强统筹规划设计,细化重点需求,更好利用市场资源补短板、通过政策创新促融合,坚持公平、普惠、合规原则,积极引导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水平。推动电商平台与地方政府、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和推广等方面的深度合作。,继续资助可电商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发展订单农业,助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要求,组织好产品推荐和企业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活动,打造本土优质品牌,不断推动农产品上行,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当地民俗、旅游等资源的创新整合,丰富农村业态。

第三,开展“丝绸之路电子商务”活动。

促进地方参与国际合作。加快“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创新合作模式,与伙伴国合作打造电商推广节全国爆款,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出海,促进产业对接,培育先行示范,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各地制定实施“丝绸之路电子商务”区域合作规划,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省部级合作范围;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多渠道共建共享海外仓;支持建设“丝绸之路电子商务”合作示范区,以多种形式加大“丝绸之路电子商务”合作推广力度。

加快构建国际规则体系。推动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多双边规则建设性磋商和谈判,以“丝绸之路电子商务”为抓手,通过双边和区域合作推动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开放透明、互利共赢的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和标准体系。鼓励各地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研究制定,引导相关企业应用和对接规则和标准,不断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形成规则制定和产业实践的良性互动。

第四,开展数字化转型和赋能行动

支持数字商务的技术创新。继续对数字商务领域企业进行培育和动态管理,引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着力推动商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的应用和创新,扩大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的应用范围,提升非接触式服务、云会展等新型商业模式和场景的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各地积极打造本地区具有典型创新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行业龙头和龙头企业,通过探索创新支持政策、遴选商业技术创新项目、编制发布商业技术应用案例等方式,切实提升数字技术在商务领域的应用能力

强化数据资源赋能效应。深入推进商务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和省与省部门间商务大数据共建共享,继续推进省与省部门间商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有序共享,共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形成定期共享、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各地要统筹数据共享需求,加强与商务部相关业务部门的纵向联动,确保系统互联互通、数据顺畅运行,挖掘业务数据的重要价值,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能力,配合电子商务大数据的比对和反馈,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大数据的共建共享。

五、开展数字商务服务创新。

做好数字商务的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积极推出面向传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构建“政府引导-平台赋能-多元化服务-广泛参与”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联合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履行信用承诺,建立信用档案,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各地要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放相关政府信息资源,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推进对企业的直接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和行业组织作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信用共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氛围,享受惠企服务,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

加强数字商务人才的培养。构建数字商务人才培养体系,打造面向市场的数字商务精品云课堂,培养数字商务专业教师,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数字商务培训,提升数字商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推进校企合作,实现产学研联动,培养数字商务专业复合型人才。各地要积极完善本地数字商务人才培养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培训,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出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带头人”。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大力发展数字商务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本地区数字商务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和措施,明确可评价、可量化的工作目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宣传引导,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多渠道宣传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全社会数字商务素养,积极推动本地区数字商务发展。请于2021年2月7日前将本部门具体联系人报送商务部,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