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本身具有创造价值的自然属性,此外,它还具有实现价值增值的社会属性。知识因其资本的双重属性,是公司出资的法定形式之一。
知识产权投资发生在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投资方依据投资协议、法律和公司章程向公司交付知识产权,取得相应的公司股权,享有股东收益。

知识产权投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了进一步激活经济,鼓励大众创新创业,公司法逐步放松知识产权投资的法律管制,扩大公司的自主权。因此,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
知识产权投资的历史背景
近年来,商业和金融交易模式越来越复杂,高科技日新月异,网络科学的应用渗透到千家万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产生了许多对现代人生活产生深远而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特别是对于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生产力的科技型企业。由于知识产权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它也成为推动中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重要动力之一。
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公司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出资形式逐渐影响着公司的资本制度。其重要性的外在表现是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抵消更多的资本来完成其投资。为了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公司法不断放宽知识产权出资条件,贯彻自由公司治理理念,实现私法自治,促进公司更好发展。
2013年《公司法》甚至取消了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限制,强化了股东设立公司的自主权,顺应了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
同时,股东出资自由的放宽也增加了公司资本空洞化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可能不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防范知识产权投资的风险因素,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为知识产权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营造平等的保护氛围。
知识产权入股的现实意义
知识产权的价值在知识经济时代越来越重要,脑力劳动创造的智力成果逐渐发展成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产权形式,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形式合法化和权利化的具体形式。

知识经济时代,全球一体化进程加快,知识产权成为衡量国家财富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尺。其中,国家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培育、利用和调控能力上,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运用是国家竞争成败的关键。
知识产权投资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调动RD和创业的积极性。符合国家高质量发展趋势,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内在要求,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鼓励知识创新
愿意接受知识产权作为资本的公司,可以将知识产权与公司资金、人员等相关要素结合起来,发挥其独特优势,产生高额利润。公司还可以进一步深化对原始知识产权的研发,不断推进“创新、利润利用、改进创新、持续创收”的循环模式,以获得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优势”,提高公司知识创新的积极性。
投资者以知识产权入股公司换取股权,不仅可以获得股份以便长期分红,还可以妥善解决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专业制造人员、配套设施、销售人员等问题。
知识产权作为公司资本投入的法律制度,加速了科研机构、研究部门、大学团队的知识创新成果向公司聚集,对于减少知识产权“沉睡”、缩短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调动了各方知识创新的积极性。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进入21世纪后,高科技日新月异,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综合国力的竞争焦点主要是高科技及其相关产业。在此期间,国家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顺应历史潮流发展高科技,在科技创新领域占据一席之地,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以技术进步为导向,以相当数量的知识产权为前提,注重知识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将知识产权作为股份资本投入公司。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可以提高公司的创新和商业价值,为“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奠定基础。
通过知识产权资本化,可以充分利用技术信息资源,特别是与国际知识产权的合作,在一些关键领域发挥后发优势,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自主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3.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盈利的关键是有竞争优势,创新决定竞争优势。在知识经济深度发展的时代,接受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公司,一方面因为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容易在相应的市场中占据主动,从而获得比较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自主研发,直接获得相应市场的先进技术成果,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避免同行业的重复研发,节省大量资金生产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获得资源优势,直接赢在起跑线上;还可以直接获得知名度高的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进而打开市场,促进生产经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