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惩处力度升级剑指“阴阳合同”、文娱领域高净值人群

核心提示明星逃税漏税可能面临更高力度的惩处。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大对利用“阴阳合同”逃税、文娱领域高净值人群逃税等行为的惩处力度。这并非我国首次提出对文娱领域税收问

明星逃税可能面临更高处罚。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大对娱乐领域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和高净值人群偷税漏税的惩治力度。

这并不是中国第一次提出要大力监管娱乐领域的税收问题。法律界人士表示,2018年和2021年,中国对娱乐业进行了两次大的税务检查。税务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对娱乐业纳税人的“避税”手段有着清晰的认识,但对“阴阳合同”和偷税漏税的监管仍存在挑战。

偷税漏税多次被“点名”。

7月25日发布的《意见》第二十三条提到,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研究涉税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惩治偷税、抗税、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加大对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高净值人群在娱乐领域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

同时,加强与税务、公安部门的司法协调,推动完善税收监管体系。准确把握合同欺诈、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入刑标准,依法认定相关合同效力,维护市场主体自主权。依法严惩逃废债务、虚假破产、通过虚假诉讼手段骗取财产等行为。

“相比普通人,娱乐圈的高净值人群具有更强、更广的示范效应,应该对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燕燕说。

高要求对应高密度监管,文件显示国家机关多次发文提出整治娱乐领域涉税问题。北京明水律师事务所主任吴立斌介绍,2021年4月,国税网站明确将直播行业和高净值人群列入2021年八大重点检查对象。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也发文要求定期对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税务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娱乐领域偷税漏税典型案件的震慑和曝光力度。

“娱乐圈的从业人员都是生活在聚光灯下的公众人物,这是一个很自然的舆论高度集中的地方。在税收透明化的时代,必然面临比其他行业更严格的税收监管。”吴立斌说。

“阴阳合同”监管难在哪里

近年来,“阴阳合同”事件多次发生。崔燕燕介绍,“阴阳合同”顾名思义,男性合同是对外的,女性合同是实际履行的,所以会造成报酬金额的巨大差距。

对此,我国相关机构首次提出对其进行管理。例如,2018年,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发布文件,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促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然而,类似的问题在娱乐圈却屡禁不止。据媒体报道,娱乐圈多名高净值人士被曝光。比如,2018年,范冰冰在工作室通过拆分合同、隐瞒个人收入等方式,共补缴税款8.8亿元;2021年,郑爽未能通过“阴阳合同”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收入性质被改变,导致罚款总额达到2.99亿元。

“从目前曝光的案例来看,娱乐圈常见的偷税方式主要是签订阴阳合同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在税收洼地设立批准征收的工作室、拆分合同、改变收入性质等。”吴立斌介绍,娱乐圈从业人员作为高净值人群,收入数额较大。通过上述方法,个人所得税的原税负从近45%降低到3.5%,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

《意见》提出,加大对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行为的惩治力度。然而,要减少“阴阳合同”事件,仍面临监管难题。“因为娱乐领域的税收通常是税收问题,国家机关很难对个人问题发表看法。”吴立斌说。此外,崔燕燕表示,“阴阳合同”不仅存在于娱乐领域,在经济领域也同样存在。“它有很强的隐蔽性,这是最大的控制难度。”

“悬赏”带来监管新难题

“事实上,中国对娱乐领域涉税问题的打击与其他行业无异。”吴立斌说,“高净值人群在娱乐方面的税收治理难度,并不是行业的复杂程度。”

“目前有大量的低收入主播群体。如果他们从事娱乐工作,税收要求更高,可能会给他们的生存带来更大的压力。”吴立斌说,因此,税收监管不是按领域划分,而是针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问题进行差异化治理。

事实上,中国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例如,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提出要加强对大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管。2011年进一步提出,加强对个人从事影视演出、广告拍摄、形象代言取得的收入的源头控制,重点对相关人员通过设立艺人工作室、劳务公司等形式的企业或组织取得的演出收入进行所得税征管。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税收管理面临着新的问题。“目前税收问题频发,主要问题是个人法治意识不强,规则不够清晰。"吴立斌说,"比如在直播中,观众对主播的打赏是否视为劳动报酬等。,此类问题的规则尚不完善,可能会给有心避税的人制造空空间,从而给税收监管带来新的困难。"

问题依然存在,但问题解决了。比如2021年,《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公布,提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提示直播间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者税务登记,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直播营销平台和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此外,《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也于今年3月底发布。

北京商报记者冯涛实习记者冉莉莉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