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被列入黑名单

核心提示  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  近日,中证协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公告称,在2022年6月的3个主板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有3个股票配售对象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时间自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2月2

证券记者刘奕雯

近日,中证协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黑名单公告。公告显示,2022年6月三个主板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三个股票配售对象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时限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2月21日。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包括此次发布的名单在内,截至8月21日,今年以来,中证协共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黑名单、5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名单等7份公告。自然人、公司自有账户、券商机构、私募基金产品等400余个账户被限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新增交易。

限制再增加3户。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和申购行为,中证协决定对三名违规配售对象进行处罚。中证协官网近日披露的信息显示,2022年6月三个主板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有三个股票配售对象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此被列入黑名单。

具体来看,三家黑名单股票配售对象均来自自然人账户,分别为余自有资金账户、张自有资金账户、傅自有资金账户。限制时间为半年,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分别为2022年8月22日和2023年2月21日。

根据规定,被纳入限制名单期间,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所有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技创新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配售;限制上市期届满后,网下投资者拟继续进行新股询价业务的,应当重新向协会申请登记。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包括这份公告在内,今年截至8月21日,中证协共发布了7份黑名单、5份限制名单、3份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1份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和2份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名单,涉及自然人、公司自有账户、券商机构、私募基金产品等400家。

从能查到的信息来看,这些账户被限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放弃或部分放弃收购新股。

有哪些「黑化」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暂停开立新账户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出现下列情形的,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向协会报告: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报价;在投资者之间谈判报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线上线下同时认购;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委托他人报价;没有真实购买意图的人为报价;故意压低或者抬高价格;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不具备定价权,或者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进行审慎报价的;机构投资者没有建立估值模型;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明确,网下配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向协会报告:不符合配售资格;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遵守分配后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首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6个月;网上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同时出现上述规定的2至5种情形或单一情形累计出现2至5次,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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