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监管机构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证监会表示,合作协议以两国法律法规为基础,尊重国际通行做法,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双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监管检查和调查活动作出明确约定,形成了符合双方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合作框架。

责任法案
从我们知道中国股票交易所的发行已经过去两年了。自2020年底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以来,中概股就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今年3月,不符合其要求的公司被正式列入预退市名单。截至目前,已有150多家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为什么这个问责法案会对中概股公司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主要是因为这项问责条例草案的一个核心内容,是要求外国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审计文件。如果连续三年不能提供,将被要求退市。此外,该法案还要求外国公司披露其与政府的关系,并证明其不受政府所有或控制。因此,自该法案实施以来,监管的不确定性成为影响中概股和部分香港科技股持续下跌的重要因素之一。
条例草案中提到的审计稿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中概股公司宁愿退市也不愿交出审计底稿?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审计底稿。
审计文件
我们都知道,上市公司每年都会发布正式的年度财务报告。投资者将通过阅读这份报告来了解和评估该公司的情况,然后决定是否购买其股票。
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经过审计公司的审核才能发布。审计报告是完整而有价值的。
当然,审计人员也不是随便发表审计意见的意思。他们需要确认你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证明你没有乱涂乱画或者故意欺骗投资者。这个时候公司需要提供很多主要的财务文件,这些文件可以被审计人员核实。审计人员核实没有问题后,会出具审计意见,用他的信用保证这个财务报告对你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审计人员在审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全过程中的所有工作记录都是审计底稿。
那么这些审计底稿能显示的就很全了。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公司在财报里说花了很多钱在自动驾驶上,你怎么证明你的钱花在自动驾驶研究上了,而不是说几个高管自己分了?
既然学自动驾驶,就要有团队,人员联系方式,月薪等等。,甚至采访相关人员。
而且要有上下游供应商,与供应商交易的现金流和发票要提交给审计人员核实。
这样一来,如果公司没有造假,那么所有的材料自然可以证明这笔钱确实花在了自动驾驶的研发上。因为业务复杂,所有材料都有逻辑关系,基本不可能造假。
可见审计论文所包含的信息极其丰富,这也是为什么市场上大部分人认为向美国提交审计论文会泄露国家机密等重要信息的原因。
当然,且不说是否会暴露国家机密,把包含大量信息的审计底稿交给其他国家,无论如何都会给自己的国家带来信息风险。
因此,由于这一因素的影响,大量中概股选择港股和美股作为双主上市,或者直接选择从美股退市。
今天回头看,中美签署的审计监督合作协议能解决这些问题吗?
审计监督合作协议
让我们回到审计监督合作协议。这里,小苗摘录几个主要内容。
第一,合作方式的安排,证监会表示,美方需要核查的审计工作底稿等文件是在中国监管部门的协助下收集和提供的。在中方的参与和协助下,美方不可能单独入境与中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调查取证活动。
通过这种方式,中国监管机构可以回避敏感信息,避免将其提交给美国。
其次,关于审计底稿的内容,证监会表示,审计底稿的主要作用是记录审计人员是否按照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对企业的收入、支出等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进行了验证,因此一般不包含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企业底层数据等敏感信息。
而且如果真的涉及敏感信息,也在这方面做了明确的约定,对个人信息等特定数据设置了专门的处理程序,为双方在保护相关信息安全的同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供了可行的路径。
可以说对审计底稿可能涉及的国家机密信息等问题都做了详细约定。
退市风险解除了吗?
最后,我们最关心的是中美审计监督合作协议的达成。是否意味着中概股从美国退市的风险已经解除?
证监会表示,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中概股审计监管的关键一步。如果后续合作能够满足各自的监管需求,有望解决中概股的审计监管,从而避免被动从美国退市。
也就是说现在还处于合作协议阶段,还没有正式实施。但根据目前的协议,中概股问题可能会得到根本解决。
总体来看,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融资是大量中国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中国企业未来可能会继续配置全球资源,继续利用好国际资本市场的趋势不会改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畅通赴美上市渠道,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中国证券交易所可能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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