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三板公司内部人士总经理交易自己公司股票。结果他买了高位。不仅没赚到钱,还赔了一半本金。最后,他被主管罚款了...
日前,福建证监局披露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让这起“惨烈”的内幕交易案公之于众。

内幕消息源于种植基地的收购。
根据证监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内幕消息是上市公司收购种植基地的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皮石斛瓶苗及初级农产品、金线莲瓶苗及初级农产品的研发、种植和销售,以及相关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回到2018-2019年,当时百草春管理层希望通过收购云南的种植基地,提高石斛产量,降低单位产出成本。
2018年7月3日,公司与瑞丽回春药业公司签订《收购协议》,约定公司以3570万元的价格收购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孟秀乡孟店村的铁皮石斛种植基地。
同年,百草春原委托人叶向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蔡水勇提出,将自己及其亲属在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的石斛种植基地转让给百草春。蔡水勇说可以考虑。之后,蔡水勇和公司员工参观了叶在的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年底,叶拜访公司,再次提出将铁皮石斛基地转让给公司。
2019年2月21日15时05分,叶某旺给蔡水勇打电话,讨论收购事宜,包括收购价格、手续等,并谈及到期土地手续能否延期等具体事宜。
当年二三月份,蔡水勇和公司员工到云南,见到了叶。蔡水勇在云南考察后,公司开始筹备收购铁皮石斛种植基地。
2019年4月5日,本草春天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事项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8日停牌。
5月1日,草本春天发布资产收购公告,宣布由瑞丽回春药业公司收购铁皮石斛。
福建证监局认为,上述公司收购瑞丽回春药业公司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和叶芒市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属于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2月21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4月5日。
总经理在内幕交易中损失了一半的股票。
证监局认定,蔡水勇作为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参与并主导了此次收购,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道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9年2月21日。
得知内幕消息后,老板开始了自己的“私人操作”。
具体来看,“蔡水勇”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2000股,成交金额2730元。

值得一提的是,“蔡水永”证券账户主要由蔡水永本人控制和使用。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本草春”股票时,蔡水永的女儿蔡某妮按照蔡水永的指示下单交易。
此外,“泉州福明”证券账户从2019年3月12日开始买入百草春,4月5日期间通过做市交易买入“百草春”股票35.2万股,交易金额455640元。
证券账户由蔡水永控制并决定,蔡水永之子蔡某达根据蔡水永的指令下单。全州福明账户交易“本草春”的资金主要从蔡水永、其妻蔡、其女蔡某妮、蔡某飞、其子蔡某达的银行账户转出。
经计算,蔡水勇内幕交易“本草春”共损失243993元。也就是说,总经理在内幕交易敏感期控制两个账户共买入自己公司股票35.4万股,成交金额45.83万元,共亏损24.4万元,相当于本金的一半。
从本草春二级市场表现来看,2019年3月12日至4月5日,公司股价一直处于上升通道,4月4日达到阶段性高点1.31元/股。
2019年4月8日,百草春天开始停牌。7月8日,复牌当天股价下跌54%,成为仙股。此后开始无休止下跌,8月1日跌至0.48元/股,并长期徘徊在0.5元附近。
被罚款3万元。
除了损失一半本金,自己股票内幕交易的总经理还被监管处罚。
处罚函显示,蔡水永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百草春”,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构成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性,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和2005年修订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蔡水勇罚款三万元。
公司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
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底,百草春天董事、总经理蔡水勇就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百草春天公告,1月13日,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蔡水勇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本草淳表示,调查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百草春2019年财报,蔡水永、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19年末,蔡水勇持有公司股份324.62万股,占比3.04%,年内净增105.71万股;蔡持股4967.31万股,占比46.44%,年内净增1655.67万股。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5万元,净利润1797万元。2020年6月至今,百草春天被券商警示风险十余次,涉及降级风险、被迫承担风险、不规范等。

2020年11月,公司适时董事长蔡和公司时任董秘蔡水勇也因未按时披露2020年中期报告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处罚。
截至目前,百草春天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
6月初,本草春称,华龙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下的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因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披露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1日起停牌。
同时,若公司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在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