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中的中天大圣孙武空,曾在天庭中担任过毕的职位。比的意思是辅助,文的谐音是文。你什么意思?因为据说可以把猴子和马的尿混合起来喂马预防疫病,这相当于口服疫苗。由此可以推断,孙武空其实是天庭负责给马治病的兽医助理。在他之上,还有像程健和典博这样的监督者。这个部门的长官叫伯乐,也是世界上养马鉴定马匹优劣的头号专家。
历史上确实存在伯乐。他生活在春秋时期,师从于秦穆公,因其配马技术而闻名于世,并撰写了中国第一部专业的配马书籍——《伯乐配马经》。传说有一个马贩子花了一大笔钱聘请他做自己生意的广告代言人。考虑到伯乐的国家公仆身份不适合在大众面前直播商品,商人设计了简洁的营销方式。

具体来说,伯乐需要在马匹交易市场人流量最高的时候出现在他的摊位上。到时候什么都不用说,围着他的马转一圈,点点头就离开市场了。这相当于一个摊主让马未都绕着他在潘家园万文市场的摊位走了好几圈。效果不言而喻。结果商家的马瞬间卖了一个空,价格达到了原价的十几倍。
这就是名人效应。伯乐应该是历史上最早的商业形象广告代言人,马贩子也花了真金白银,这不是“蹭”名人人气。
在现代营销竞争中,名人营销已经成为商家首选的营销方式,名人、企业、产品的结合创造了无数的销售奇迹。但是聘请名人需要很高的佣金,无形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我的一个熟人曾经花了几百万请赵本山的一个弟子在直播中为他带货。结果几场直播总销售额不到百万,真是赔了姥姥家。
名人直播带货是新时代的新型代言方式所以有商家走偏了,一分钱不花,变着法子蹭名人流量。比如上个月,四川一家米粉店擅自使用袁隆平院士的名字作为店名。经相关部门调查,该店铺并未获得相关授权。
商家为了赚钱,未经允许就利用深受我们同胞喜爱的公众人物为自己做免费广告,实在令人气愤。

2018年,某公司在网上发布广告,称作家莫言用了自己的产品。莫言的名字和照片频繁出现在相关营销文案和视频中。但其实莫言根本不知道,一怒之下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获得了210万元的赔偿,创下了国内名人侵权案件的纪录。
莫言在“名人侵权领域”创下赔偿金纪录时隔4年,这一纪录有望被打破,但涉事名人已去世多年。
这就是前几天广为流传的“李小龙女儿向功夫快餐索赔2.1亿”事件。起诉方为李小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Bruce Lee Enterprises,LLC),要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已故电影演员、武术哲学家、中国功夫全球第一推广人的形象,并连续三个月在媒体上做出相关澄清,索赔2.1亿元!
其实早在2019年,李小龙有限公司就已经正式起诉《真功夫》,但由于某种原因,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直到今天才正式开庭。截至2022年8月26日凌晨,《真功夫》尚未在媒体上对此事做出公开回应。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必须指出的是,在本案正式宣判之前,我们不能武断地将此事件定性为“企业非法蹭名人人气”,希望“真功夫”一方能够拿出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功夫”品牌所属的企业成立于1990年。2000年,当时如日中天的叶茂中策划团队为其打造了“功夫”品牌。它不仅选择了“功夫”这个词,还使用了类似李小龙的人物。自2004年以来,公司已经申请了300多个商标,其中200多个已经成功注册。
但是,国内很多李小龙先生的粉丝并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李小龙其实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他从1940年在旧金山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获得了美国国籍。另外,他已经去世多年,有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肖像权只能归尚未去世的人所有,不能继承,所以本案和莫言的诉讼还是有不小的区别。至于“真功夫”方面是否已经侵犯了李小龙的肖像权,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是否会出现,还有待观察。
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于2012年起诉“中国乔丹体育”,要求其撤销相关商标,停止侵犯其姓名权。此案历时八年,最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商标不构成肖像权损害,此事告一段落。
乔丹:没打赢客观来说,所谓“企业蹭名人的热度”,要看怎么蹭。如果所有行为都符合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至少在法律层面上还是没有问题的。你不觉得这几年网络大热的贵州皮香园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无限“键盘挑战”一龙的皮香远这个自称李小龙忠实粉丝的民间武术爱好者,通过偶像的人气成功炒作自己,过得很滋润。据几位自称知情人的人在Tik Tok直播间透露,皮祥元的出场费已经超过20万元。你觉得这种“蹭名人营销”应该支持吗?#李小龙女儿诉功夫一案今天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