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省财政厅决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文件费用。全省各级政府采购中心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在政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省财政厅决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文件费。

全省各级政府采购中心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社会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文件费,确保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免费获取政府采购文件。

一旦发现违规收取相关费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包括信用评价扣分、责令整改、警告包括不良行为记录、罚款、一定期限内限制政府采购活动、追究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等。

省财政厅设立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