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高值耗材国家集采

核心提示9月7日晚间,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采平台发布了《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靴子落地!第三轮国采,9月27日开标!根据2号文件,第三轮国采确定于9月27日由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并现场开标。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为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

9月7日晚,医用耗材全国组织联合采购平台发布了国家组织骨科脊柱耗材集中采购公告。

靴子!第三轮国采,9月27日开标!

根据2号文件,国矿第三轮定于9月27日由企业提交,现场开标。

本次集中采购的产品为骨科脊柱医用耗材,按照手术类型、手术部位、入路方式等组成产品体系进行采购。它们分为14个产品系统类别、29个投标单位和872个系统。全国6426家医疗机构上报采购需求120.84万套,涉及169家上报企业。

本次集中采购的采购周期为3年,从选择结果的实际执行日期开始计算。已自行开展脊柱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且仍在采购协议期内的省份,可暂缓执行本次集中采购结果。

最高申报价6折,直接中标!

根据该文件,每个产品系统类别的主要组件根据以下规则形成投标产品系统,对应最高有效申报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2号文件增加了第三条中标规则:在同一产品系统类别中,投标价格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类别最高有效投标价格40%的,企业将获得中标资格,不受规则1的限制。

简单来说,只要最高申报价格打6折,就可以直接中标。以最高报出的腰椎后路钉棒为例,最高有效申报价为12130元,最高报出价为4852元。

具体规则如下:

入围企业的产品体系需要同时满足情况1和情况2,不存在第三种情况不是入选的情况,才能顺利获得入选资格。

情况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投标价格≤投标单位最低产品系统的1.3倍。

B.投标价格>投标单位最低产品系统的1.3倍,但投标价格≤该产品系统类别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50%。

情景二:满足情景一的入围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满足第一种情况后,该价格不是产品系统类别中的最高投标价。

B.满足第一种情况后,价格与产品系统类别中的最高投标价相同,

根据“同一产品系统类别的最高投标价/同一产品系统类别的最低投标价”

价格对比价格”计算比值,所有产品体系类别的比值结果都收集在这个集中集合中。

按降序排列不在前3名。如果第三名计算比例相等。

条件,并列第三。

情况三:在同一个投标单位中,医疗器械注册人或申报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如按上述规则存在准中标和非准中标的情况,且准中标企业和非准中标企业连续排名的,准中标企业视为非准中标企业。

规则2:在同一产品系统类别内,如果投标单位A的投标价格不高于投标单位B的最高投标价格,则企业获得投标资格,不受规则1的限制。

规则3:在同一产品系统类别内,未按规则1和规则2获得投标资格的有效申请企业,如果竞争价格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类别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40%,则该企业具有投标资格,不受规则1的限制。

投标单位C的有效应用企业的应用产品系统,按照投标价格不超过投标单位A和B的相应主要部件组合的平均投标价格,获得投标资格..投标单位C的产品系统获得投标资格后,投标资格将不再因投标单位A和B的变化而调整..

显然,如果想获得更高的排名,四折的价格还会继续下调。毕竟按照规则,医疗机构在分配A、B投标单位产品系统的剩余数量时,不包括按照规则2、规则3选择的。这也是联合采购的良苦用心,鼓励企业为了排名和协议量降价。

协议采购数量分配:

根据规则,第一步:在投标单位中,根据排名顺序和中标依据,医疗机构的协议采购量呈梯度分布,如有非整数,则四舍五入到一位,其中骨水泥的需求量按“包”统计。

第二步:医疗机构上报但未被医疗机构选择的产品系统的采购需求的90%与被选择的产品系统的待分配数量共同构成剩余数量,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并分配给被选择的产品系统。

医疗机构分配招标单位A和B的产品系统剩余数量时,可以跨招标单位进行分配。您可以在该产品系统类别的投标单位A和B中,按照最低到最高的投标价格,选择选定企业前40%的选定产品系统,也可以选择医疗机构已上报采购需求的选定产品系统。

谁是最大的赢家?

整体来看,脊柱国采2号文件各方面更加完善,进口和国产差距不大。而且新增加的3号中标规则,相当于给各大厂商定了一个价格,促进更多企业中标,尤其是一些小企业,更有想象空间。

但总体来看,头部企业在集中采购上优势更大,进一步提升了行业集中度。

接下来,我们一起等待9月27日的到来。至于降幅和价格,相信很多业内人士都粗略算过了。江苏医机圈整理了一份价格预测,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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