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语言教学的发展,教育学流派往往是在平衡各种矛盾的过程中诞生的,如语言习得与学习、语言的准确性与流利性、语言技能与知识等...今天介绍的这种教学法是基于语言学习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20世纪20年代,法国教师瑟雷斯迪·弗雷内开始在他的教室里尝试一种所谓的“基于工作的学习”方法。他抛弃了教科书、老师、考试等传统的条条框框。而是用“工作任务”来代替,甚至把印刷机带进了教室,让学生自己制作书面出版物,与其他班级和学校的学生交换。他认为,这些创造性的“作业”可以帮助学生保持源源不断的学习动力,这远胜于那些脱离了现实生活的枯燥空洞的作业练习,是最有效的课堂活动。

如果从语言学习的整体和局部范畴来看,很明显,Freinet的“创造性工作”的学习方法处于“整体”的极端,这与许多提倡从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学习的语言技能大相径庭。或者从听、说到读、写。Freinet认为,这些组成语言的“部分”学习是在整体学习的过程中实现的。换句话说,语言学习是一个从整体到局部的过程。这与现在流行的自然拼读的教学理念相悖。自然拼读是从字母关系的学习开始的,其次是单词拼读和文章阅读,而整个语言教学是自上而下,从课文的上下文开始,然后分析词义,认识单词。
Freinet虽然很早就提出了全语言学习的概念,但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在北美流行起来,因为当时的英语课程呈现出“分子”和“原子”碎片化的趋势,教学和测试几乎都是在脱离语境的内容中进行的。作为矛盾的另一端,全语言教学的理念得到了重视和广泛传播。
全语言教学强调语言的互动性和功能性。学生在现实世界中通过有意义的交流进行学习,包括学习效果的评价。一般来说,全语言教学的典型特征可以概括为四点:
语言学习是一个从整体到局部的自上而下的过程。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同时发展听、说、读、写的综合语言技能。
课程设计以学生为中心。
学会在社会交往中取得成就。

此外,整体语言教学还强调语言学习的社会和文化属性,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实现自我。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全语言教学也有“全人教育”的概念。
在斯科特·索恩伯里看来,全语言外语教学结合了任务型教学和语篇型教学的许多特点。每个教学单元并不是从一个局部的语法项目开始,而是通过任务或课文项目的执行,进而锁定语言学习目标,而这些目标必须是那些有助于提高任务完成质量的语言知识。例如,1991年,玛丽·威尔逊·纳尔逊在一所美国大学进行了一项为期五年的写作实验:
课堂上没有非常正规的词汇、语法、写作的教学,一切以学生为中心。在这种小组协作和反复修改的过程中,教师发现根据学生的要求提供帮助比事先教给他们写作模式更有效率,这就是所谓的准时制教学。
纳尔逊的写作实验与克拉申的“自由阅读”思想高度一致。克拉申认为,大量的自愿阅读可以更有效地发展词汇拼写、语法规则、阅读理解、写作风格等方面的语言技能,这比直接讲授更有效,同样适用于母语和外语学习。当然,任何教学方法都是辩证存在的。1992年,Courtney Cazden在整体语言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Plus的概念,即在关注阅读和写作的流畅性的前提下,适时地将注意力从整体转移到部分,即具体的语言结构,从而弥补了Just in time教学的不足。
本文部分内容摘自国际英语教学大师斯科特·索恩伯里所著的《30种英语教学法》。在《30种语言教学法》一书中,他系统梳理了30种国际主流英语教学法。这里是作者本人的签名版。张敏在司各特原著的基础上,通过讲解和举例,帮助教师深入理解这些教学方法的概念、特点、适用场合以及如何运用这些教学方法,可供英语教师日常教学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