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云来源/便当财经
你见过活跃在微信群里的陈安之吗?

沉寂了一段时间后,当年的“成功学教父”似乎展现出了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在“成功学”的基础上,融合了互联网+、实体转型、新零售等时髦概念,再借助微信东山再起。不变的依然是满满的鸡血,正确而无用的鸡汤。
你很容易在各种微信群里遇到各种花式@的,附上邀请文字。
“这是陈安之先生的私人微信。他在华人社区非常有影响力,是成功的权威。在他的帮助下,我或者我的公司的收入和业绩增长了好几倍。想改的朋友可以加陈老师的微信,能不能通过就看缘分了。”
然后,在微信群里扔一张微信名片。
虽然能不能通过要看缘分,但其实缘分的比例还是很高的。便当金融分别考了五个号,都顺利通过了。
问题是,这些是陈安之的神吗?他们打着陈安之的旗号加入团体,是在收智商税吗?而这一系列现象背后是否有商业机构在运作?
《陈安之》
“陈安之”似乎无处不在。
在一些相对开放的群里,总有人吸引群里的好友添加“陈安之”个人微信,用词略有不同,意思却差不多:陈老师牛逼,机会难得。
财经频道随机选择了一个数字,并加上了“陈安之”。
发送好友申请一天后,“陈安之”接受好友申请。在这个交流过程中自称“陈安之”的人,感觉就像一个低调的Siri——只会粘贴复制,很难有真正的互动。
面对各种问题,似乎微信那头的“陈老师”正在从众多整理好的文字中挑出最匹配的答案扔过来。
“成功需要改变和突破。如果再用过去的方法和思维,只能得到过去的结果,很难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你想得到新的结果,你必须改变你的做事方式和思维模式。你同意吗?”“我可以选择辅导你,给你一个成功的机会,但我选择的学生必须有改变的决心。你能做到吗?”
这些“陈老师”发来的话,与天涯、贴吧等社区吐槽发布的截图中的对话十分相似。
其中有套路的痕迹:“陈安之”先是连续发,但如果没有具体的内容和营养,那么就强调个人辅导的机会难得,需要对方的充分信任,然后是决心和执行力的验证。当然,决心和执行力的验证意味着不要犹豫,赶紧交钱。
我们的沟通对话过程基本都是有条不紊的遵循这个套路。而且这样的“陈安之”不止一两个。他有很多插件。
经过对头像和微信号的简单搜索对比,发现活跃在各个群中的“陈安之”的私人微信号各不相同,也与天涯、贴吧等新闻帖子中发布的“陈安之”的微信号不同。
根据微信最新规定,一个身份证注册认证的微信官方账号调整为一个。作为账号管理员,一个身份证最多可以绑定五个微信官方账号,一个手机号只能绑定一个微信号。
有意思的是,2018年10月11日,陈安之在微博上发布律师声明,实名认证。
声明:
有很多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微信平台,虚假自称“陈安之老师/教授”、“陈安之弟子”、“成功新天地”,对外推销,收取所谓的陈安之老师课程费或“弟子费”。为了非法获取金钱,他们不择手段。这些拙劣表演背后的本质是为了骗取陈粉丝的钱财。这种不法分子的行为不仅给很多学生和粉丝造成了财产损失,也给陈安之先生的个人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他还明确表示:
陈安之从未授权或同意任何个人或组织以任何方式使用其带有“陈安之”字样的图片、照片或微信号进行营销。
也就是说,按照陈安之自己的说法,微信另一端让你用钱来展示执行力的“陈安之人”并不是陈安之本人。
真的这么简单吗?
从线上到线下
如果他们不是陈安之,他们会是谁?
便当财经再次从微信群中随机抽取了一个名为“陈安之”的私人微信号,加为好友。为了节省时间,我们直接给自己洗脑,作为超级粉丝发给“陈老师”。
这个剧本是这样的:一个粉丝想去陈安之“朝圣”,但又处于怀疑对方真实性的纠结状态,所以需要对方证明自己的真实性。所以,这段对话的重点是:如果你想赚我的钱,你需要证明你不是骗子。
对于我的热情,微信的另一端似乎有点措手不及,回复比以前慢了很多。
好在沟通过程比较顺利,省略了很多“你同意吗”的环节,直接进入销售主题。当我表示愿意不花199元听陈安之老师的微信课程时,对方推荐了最近在陈安之接下来的课程。包括12月7日-9日广州市场的《超级成功》和12月17日-19日天津市场的《终极成功秘诀》。
发给课程的海报上没有具体的见面地点和议程安排。而且画面设计更像是美编请假回家,助理自己设计的风格。送两张上来大家欣赏。
在1680元不贵,但身份还保留的情况下,“陈老师”推了他助理的微信名片,让我们找助理解决。
接着,第二个关键人物出现了——陈安之的助手。
添加助手微信后,我们已经在微信群里抛出了很多陈安之的现状,以及陈安之认证微博的律师声明,但都没有得到直接回复。
交流过程中发现,与“陈安之”相比,助理的回复更不像机器人——不是粘贴复制,她会一个一个回答问题。同时,综合社交媒体中其他人发布的对话截图,会发现一个规律。助理这个角色只有在你有兴趣购买课程或者潜在学员的时候才会出现。
大致可以推断出他们的模式:“陈安之”大面积撒网,当有意向客户出现时,推给助理一对一解决,从而促成单笔交易。
在我们不断追问的过程中,助理提出要和她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到公司里忙碌的员工、讲师、学员的照片墙,以及“伟星《11月16日-19日互联网业务》目标800人,已达到500人”的LED屏幕。
好像他们有实体办公场所,而且规模不小。
我们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其他组加了一个陈老师,他却推荐了另一个助教。是假的吗?”稍微犹豫了一下,镜头另一边的助理告诉我们,她是先生所在区域的助理,而且陈先生的助理不止一个。
通过回复和视频呈现,至少可以分析出一点:微信群里活跃的“陈安之”背后有一个团队在运作。
在陈安之官方微博发布的律师声明下,也有留言讲述他们遇到的套路,和我们的差不多。
谁在撒谎?
“陈安之老师真的会来现场吗?我可以当场付款吗?”
是时候愤世嫉俗了。现在陈安之官方微博发了律师函,很有可能这些微信号和下面的活动都是假的。只要你去现场,真相就会水落石出。
没想到,在我们仔细对比分析了助理给出的一系列证据后,意想不到的反转出现了。
刚开始看这两张照片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可能是假的。毕竟这样的照片在网络中随处可见,只能说明助理参加过名为“超级学习论坛”的活动现场,至于是不是本人还有待商榷。
视频交流结束后,我们仔细对比了照片1中与陈安之合影的女子和视频另一端的女子。通过对比发现,我们视频中的助理和照片1中的女子是同一个人。当然,这只能说明她见过陈安之并一起拍过照片。
让我们看看照片2。2照片中徽章上的信息和有些模糊的黄色背景提供了更多信息。
先看徽章上的信息,画出一个重点——助理名字和“成功新世界”的logo。表明活动徽章上的助手始终如一地与我们沟通;“成功新天地”的企业logo也与陈安之官方微博认可的“成功新天地”一致;徽章上标注的活动名称与照片1中的合影活动名称一致。

然后,看一些模糊的黄色活动主背景板。颜色、设计、二维码、文字等的轮廓。与照片1中拍摄的照片背景一致。
从这两张照片,我们可以推断出以下直接事实:1。拿着我们视频的助理参加了这个叫“超级学习论坛”的活动;2.她和陈安之有一张合影;3.他们收费的这种活动确实存在。
看来,助理的公司并不是名不副实的“罪犯”,有这类课程在售,陈安之也有可能登场。
这似乎与在微博认证中发布的律师声明内容相冲突,像一个“罗生门”——活跃在微信上的这些“人”是否与陈有关。
在队伍后面
从“陈安之”和助手的每日推送消息中可以找到几家相关公司。
第一个是“尚月有限公司”。
据查,这家尚月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刘和平,实际控制人为凯华禅,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注册资本1亿元。于2017年12月27日成立,经营状态至今。
同时发现凯瓦禅名下有四家控股公司,分别是深圳市世界成功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吉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上海宝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悦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中,上海悦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也曾出现在助理的朋友圈里——她的朋友圈曾经发过一张印有“悦族控股”字样的证章照片。照片中透露的信息是他们最近的“互联网业务”课程以及讲师魏星和陈安之的课程安排。
据查,上海悦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Kai Wa Chan,持股比例为90%。
这些信息都指向一个人——启华禅。
资料显示,凯华禅名下有5家关联公司,4家控股公司,6名合伙人。上述助手朋友圈推荐的微信官方账号中的“名师舞台”,主要运营方为尚月有限公司,也在其中。
经检索,这些企业的工商资料中没有“陈安之”相关信息。
至此,只能证明这些名为“陈安之”的微信号背后有一个团队在运作,但不能证明他们与陈安之的关系。
看,山还是山。
禅有三种境界——看山为山,看山不为山,看山仍为山。这种曲折的逻辑完美地反映在他们是不是陈安之的问题上。
扫描照片1中背景板的二维码,你会有新的发现。
扫描二维码后,一个名为“学习超级论坛”的微信官方账号弹出,头像是陈安之的照片。点击“更多信息”后,发现微信官方账号的主体是凯瓦禅名下的上海悦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助理发的照片1如果没有p图,那就是活跃在“陈安之”各种群的背后,有些真的和陈安之有关,而且他确实去了凯华禅的企业举办的活动现场。
那么陈安之微博上发表的律师函就有点难以理解了。
根据律师的陈述:
陈安之先生已明确表示,他从未授权或同意任何人或组织使用其带有“陈安之”字样的图像、照片或微信号进行任何形式的营销。
当然,这张照片最有可能是被嫁接的——和刘的助手可能在别的地方拍了一张照片,但在这个背景下被甘昆动了手脚。
为了判断照片的真实性,我们咨询了公司的资深设计师。
光线是从上面下来的,人物的色调与背景板的黄色一致,人物周围没有白边,女士的头发自然,脚下的阴影位置与额头的光源一致。
通过以上细节,他们基本认定这张图的原图应该是现场拍摄的,没有p的痕迹。
于是我们仔细翻看了之前的资料,重点看了律师的说法,陈安之本人之外的第二委托人——上海呈贡新天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呈贡新天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旗下有三家控股公司。其中,在他持有的一家名为金上海宝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司中,陈启华担任监事。
也就是说,陈启华与周和有过交往,也间接与有过交往。陈安之和陈启华是什么关系?
在搜索关键字“陈安之启华禅”后,我找到了一篇为2012年9月在深圳陈安之举行的超级游说活动预热的宣传文章。
文章里贴了一封学生的感谢信。在这封信中,学员们感谢了“陈安之老师”和包括陈启华在内的陈安之国际培训机构的精英骨干。
陈安之在这一复杂的股权关系中扮演的角色只能内部知晓。
难以定性的营销
如何界定“陈安之”在微信上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说,他们既不是诈骗,也不是传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般来说,本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被害人有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如果“陈安之人”确实有课程,而且课程的信息和内容与其销售表述一致,则证明其没有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以获取财物。
甚至在和助理的视频对话中,她还很自信的告诉我们:如果这次没时间听,但是交了钱,可以预留名额,下次方便的时候再来听。
再说说传销。在刑法中称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会员资格。而且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的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指本法的构成要件,即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学员报警时,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其内部多级付费,且从沟通过程来看,并未胁迫或诱骗参与者。
他们的行为更像是“虚张声势”,虚张声势并不违法。事实上,蓬勃发展的知识付费所倡导的“焦虑”,其实在线下培训中已经玩了很多年,只是现在通过新媒体渠道死灰复燃。
马云和陈安之同时出现在一个节目中。几年前,在央视的《对话》节目中,陈安之告诫马云要谦虚,并直言“谦虚是不断成功的保证!”
03:21马云当场表示:我不知道如何定义成功,但我知道如何定义失败,那就是放弃。人生是一种经历,成功取决于你克服了多少灾难,而不是你取得了什么成果。我希望在我七八十岁的时候,我告诉我孙子的是你爷爷这辈子经历了多少,而不是他取得了多大的成就。
看起来像是两个“鸡汤大师”的舞台较量。如今,其中一个创办了国内最有影响力的公司,另一个以各种方式活跃在微信群,199元的会员费。
从“陈安之男”及其助理朋友圈发布的内容来看,他们和微信业务很像,喜欢提奔驰,有十倍加薪。
而那些交会员费和线下课费的人,目的简单而明确,就是宣传材料中所说的“宣传成功的结果”——快速致富。
《人民日报》在2000年8月10日刊登了一则新闻。在台湾省陈安之,他被指控非法吸金和恶性破产。事情的原因也很简单:陈安之通过课程建立了信任感,然后从四五十名学生那里吸收了5000万资金,作为飞兆饼干在美国的代理。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分店相继倒闭。

如果你自己都做不好,怎么教别人?
杨德昌的《麻将》中有一段话——世界上没有人知道他想要什么。每个人都在等别人告诉他做什么,他也跟着做。只要你自信地告诉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就会欣赏你。
“成功学”永远有市场,因为崇尚坚持、正念、执行力、正能量是普遍常识。当然,常识也可以用来赚钱。
“陈安之”不会消失。只要有土壤,就会继续蓬勃发展。
截止发稿前,便当财经多次致电陈安之,无人接听;他在微博官方私信中询问情况,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