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明确公司新产品试用流程,使产品试用的审批和试用过程的跟踪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既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又能维护公司的权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产品试制的全过程。
3.内容:
3.1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批准
市场部业务员或售楼处工作人员填写试用需求申请,审核通过后,送企划部。
3.2所有产品试用,必须与客户签订产品试用协议,并写明试用期、产品清单、价格等。在协议中有明确规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3协议签订后,计划部将内部联系单及时通知生产部和品管部领导,通过后发出书面发货通知,通知仓库发放试生产品。
3.4产品试用过程的跟踪
3.4.1试验产品发放后,企划部应填写《顾客试验记录表》并做好记录。

3.4.2在产品试用期间,销售人员应为客户提供产品使用和维护知识方面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可向生产部或RD部的同事寻求帮助。
3.4.3销售人员必须跟踪客户产品试用的具体情况,收集客户的技术要求和改进建议,并定期反馈相关报告。
3.4.4品管部收到报告后,应转发给生产、RD等相关部门。,并及时跟进技术问题,让客户一窥究竟。
3.4.5企划部在试用期满前一周提醒市场部对接负责人,并询问试用期满后的安排。
3.5试用产品过期的处理:
3.5.1试用期满后,如客户对试用结果满意并同意购买,销售部应与客户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并向企划部下正式销售订单,企划部按正常出货流程走账。
3.5.2如果客户希望延长试用期,并满足延长试用期的要求,销售部必须按照3.1中的签批流程,以内部联系单的形式与客户签订延期试用协议,最后将联系单转发给企划部。
3.5.3如果顾客对试用产品不满意,必须及时退货,产品的外观和性能必须完好无损。

3.5.4试制品退回后,仓库暂时验收,并通知品管部检验。检验合格后,对借用的产品进行登记,产品入库。若产品检验不合格,则交付生产部维修小组维修,检验合格后入库。
3.5.5退回的试用产品入库后,可作为维修备件使用,但一般不能用于新产品出货。
3.5.6如果退回的试用产品检验不合格,且在试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已造成功能性损坏,则要求客户按照产品试用协议、和源财务与广州财务对接费用的核算方法进行赔偿。
3.5.7销售部负责顾客退回的过期产品的回收和顾客试用期间损坏产品的索赔处理。
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