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经杂志
原标题:北交所发布交易及会员管理规则,七项基本业务规则已全部实施。

11月2日晚间,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两个基本业务规则和31个详细指引。上述业务规则将于11月15日生效。
这意味着北交所的七条基本业务规则全部出炉。9月17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业务指引;10月30日,发布了4项基本业务规则和6项上市审核配套规则和指引。
上市审核四大基本业务规则是指《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此次发布的北交所交易和会员管理规则这两项基本业务规则,前期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与完善规则有关的合理建议已被吸收和采纳。同时,发布了31个细则和指南,涵盖发行和上市、融资和并购、公司监管、证券交易和会员管理。总体来看,延续了全国股转系统选层的制度安排,并按照试点注册制、挂牌公司监管和交易所职责上位法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下一步,在中国证监会的部署下,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发布QFII和RQFII证券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发行上市审核标准应用要求等。同时开展企业培训、投资者教育、会员接纳等规则实施准备工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开业、平稳运行奠定基础。
交易规则的连续性
作为后两项基本业务规则之一,北交所的交易规则继承了新三板的精选交易制度。从内容上看,交易规则涉及交易市场、证券交易、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监管等。
其中,在交易监管方面,北交所重点监控证券交易过程中的以下事项。一是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二是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3.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明显异常;4.买卖证券的范围、时间、数量和方式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交所业务规则的限制。
11月2日,北交所表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选定楼层的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挂牌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限制30%,选定楼层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
此外,在北交所指数发布前,以北交所所有上市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计算收盘价的偏差,从而识别异常波动。选定的上市公司转化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应当连续计算异常波动指数。
9月5日,北交所就三项基本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时表示,北交所交易规则整体延续了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停板、申报规则、价格稳定机制等其他主要条款保持不变,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体现了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的特点,保证了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选择性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交易规则仅做发布主体、样式等适应性调整,内容保持不变。

安信证券新三板首席分析师朱海滨认为,9月17日,北交所明确个人投资者资金准入门槛为50万元证券资产,机构投资者准入不设门槛。考虑到北交所的定位和吸引力,预计开通北交所的投资者数量将增加一倍以上。当市场流动性不足不再是主要矛盾时,选择公司,尤其是成长型投资,将是北交所的主要投资策略。
他认为,无缝翻译之前选定的公司可以视为北交所的投资预演。与目前的收盘价相比,这些公司大多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
除交易规则外,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细则》,要求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由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集中统一办理。严禁场外进行非法股票交易和转让活动。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北交所、中国结算申请协议转让:一是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且单个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二是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三是境外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的协议转让;四是根据北交所认可的股东间业绩承诺、补偿等特殊条款,在特定投资者之间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协议转让;五是上市公司股份行政转让等。
同时,11月2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异常交易处理细则》。异常交易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北交所部分或全部证券交易正常失败的情形。异常交易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故、重大技术故障和重大人为失误。无法进行交易是指交易无法正常开始,交易无法继续,交易结果异常,交易无法正常结束。
交易异常情况发生后,北交所将及时向市场进行公告,并可采取技术停牌、临时停市和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暂停结算等措施。根据情况分别或同时进行。技术性停牌或者临时停牌消除后,北交所可以决定恢复交易并向市场公告。
会员管理和公司制度
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都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北交所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由于现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主要对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做出监管安排,缺乏对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证监会于10月30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今年7月发布的《全球证券交易所发展报告》显示,近年来,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科技创新的冲击下,全球证券交易所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组织形式、运营模式、业务模式、监管手段等方面出现了迭代和变革。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以来,社会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证券交易所的战略发展重点也进行了调整,以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北交所9月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北交所作为法人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管理,会员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载体。北交所实行会员制管理,执行上位法的要求。《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会员管理规则,《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规范了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职责,授权证券交易所规定会员的种类、资格、权利和义务。

关于北交所会员管理规则,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北交所会员资格的条件包括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或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业务;依法取得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时,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北交所申请终止会员资格:一是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相关证券业务许可证,不再进入北交所市场开展相关业务;二是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责令关闭;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解散;四是无法继续履行正常的交易和结算义务等。
此外,会员应当有一名会员代表代表会员与北交所进行沟通,并负责组织和协调会员与北交所之间的一切业务往来。成员由成员的高级经理代表。同时,会员应建立一些业务联系。
会员应当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包括分支机构的设立、收购和注销,分支机构地址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变更,章程重要条款的变更,合并、分立和公司形式的变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准;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以上;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财经》记者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办公室当天发布了关于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通知。其中,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文件清单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申请书》、《公司基本信息申报表》、《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协议》和会员代表推荐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