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网
据北京市商务局8月8日消息,根据《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促进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引导作用,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并于近日印发。

其中明确了五类支持对象,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开设体验店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销售的企业、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的商事主体、建设海外仓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支持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的其他企业或服务主体。
该文件还定义了七种支持方向:
1.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搭建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
2.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支持本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完善园区服务支撑体系,扩大招商引资。
3.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C、B2B进出口业务。
4.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服务设施和配套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境外仓储业务规模,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支撑能力。
5.支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境体验消费发展。支持新型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的建设和运营。鼓励跨境电商体验店扩大销售规模。支持商场、超市、工业园区等主体积极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
6.支持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7.对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全文如下:
北京外贸发展基金支持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全面协调推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本规划。
第一,支持对象
跨境电子商务和平台内的运营商。包括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自建销售平台的进出口企业、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交易、金融、支付、通关、仓储、物流等相关服务的企业。
在市内开设跨境电商体验店,采取线上下单,线下展示销售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销售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的商业主体。
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以通过完善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务。优先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RCEP成员国建设海外仓库。
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供支持的其他企业或服务实体。
二、支持方向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发展。
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建设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中的交易、支付、物流等各类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
支持本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完善园区服务支撑体系。鼓励园区扩大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开展B2C和B2B进出口业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建设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仓储物流服务设施和配套信息系统建设,如海外仓、保税仓、智能口岸仓、出口收汇仓等,扩大海外仓业务规模,提升跨境电商的仓储物流保障能力。
支持线上线下跨境体验消费发展。

支持新开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的建设和运营。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扩大销售规模。引导商场、超市、工业园区等主体积极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
支持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支持综试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统计监测、信息共享、智能物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诚信、风险防控、市场开发、人才培养、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建设和完善。
对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三。支持方法和标准
贷款折扣。对企业获得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其中,人民币贷款贴现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在资金申报截止日前公布的最新一期人民币贷款市场牌价计算,外币贷款贴现率按3%计算,均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
财政补贴。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体验店、仓储物流、通关服务设施建设等投资项目,将根据信息系统研发、软硬件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运营等相关费用给予支持。项目申报投资额不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70%,并可按申报计划组织实施。
1.新建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支持标准:
体验店租金支持标准:参照本市基本便民商业网点租金等相关支持标准,结合跨境电商发展实际情况,在年度项目征集通知中予以明确。店铺年租金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租金以外的其他投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2.其他项目支持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以奖代补。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产业园区扩大招商引资,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扩大海外仓业务规模,通过体验店的引进、培育、建设和运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
上述三种支持方式下,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对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相关项目,按照第三方评审、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的费用给予支持。
本《实施方案》涉及的具体支持内容和要求,将结合每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年度项目征集通知中详细说明。
四。支持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北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其他必要的合法证件齐全有效。
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有关配套条件在中央外经贸年度通知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
项目发生费用明细表;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的承诺书;
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项目单位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六。申报过程
企业申报项目原则上按属地管理,由区商务局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商务局。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相关项目由市商务局直接审核。
市商务局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组织项目评审和资金拨付。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