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河北省林业厅下发《关于深化和实践林长制改革的通知》,组织指导全省各地进一步深化和实践林长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通知》明确,县级以上要建立健全林权制度配套体系,合理确定各级林权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及时编制并报送督办函、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和工作提示等。,协助林权。加强县乡林草工作机构,充实行政执法队伍,整合优化林草管理队伍,划定林草资源责任网格,建立林长+护林员+执法人员的护林机制,确保每一片山地都有人管。对于资源管护人员,要逐步做到“五到位”,即建立管理制度、保障管护经费、划分责任区域、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绩效考核。“五统一”,即统一巡逻职责、统一训练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逻装备、统一巡逻装备,加强专职巡护员规范化管理。



《通知》明确,市县两级林长办公室要有“四有”、“四岗”、“七岗”,即有工作机构、办公用房、工作人员、预算、资源清单、林长名单、林长责任区和工作制度、所有岗位上墙、资源底本、“一岗两员”花名册、护林巡查记录、文件收发。乡镇一级要做到“两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上墙和进档内容参照县林业局长办公室。村级要做到“三上墙”、“一入档”,即资源清单、“一长两员”名单及其责任区域都要上墙,护林巡逻记录要入档。
《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林权制度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重点位置和显著位置统一设置林权制度宣传板,将林权制度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编写发放林权制度工作手册,确保林权制度工作人员明确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
《通知》强调,在解决林草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各地要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突破创新点,明确林长制改革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建立一批林长制建设示范单位,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和制度成果。同时明确,各地要科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分步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在安排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对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适当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