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对外贸易活动受到国际经济形式的影响。很多国外买家在贸易之初就心怀不轨,或者真的是资金不足造成的,出现了货到香港后买家不付款的情况。外贸卖家应该如何退货或者转卖给其他买家?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这样的规定。当进口货物到达港口时,货物的管辖权将移交给海关。为了保护买家的利益,海关不允许收货人以外的任何人随意移动货物。这给卖家带来了很多麻烦。当卖家未能收到全部货款,想要控制货物时,发现自己可能面临两个空资金和货物的情况。因为无论是要退货还是转卖,都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原收货人出具放弃声明;原收货人明确告知卖家拒付!因此,一些买家会继续拖延。他们绝不会说不赔,让卖家抓不到证据。至于放弃声明,卖家想都不敢想。所以卖家只能看着时间一天天消失,直到这些商品被海关拍卖!所以建议外贸卖家在合同中写下如下一段: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是看提单复印件支付余款。如果买方在看到提单复印件后10天内未支付余款,则视为买方自愿放弃对货物的权利,买方同意凭提单自主处分货物。或者:买家看到提单复印件后10天内未支付货款,该条款自动激活:买家自愿放弃对提单上货物的处分权,可以自由处分,可以返还给其他任何第三方!记住,一定要让客户签回来!只有这样,卖家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卖家要做的就是防止客户弃货。一旦发生,合同中规定卖方可以自由处置货物,避免损失。
以上是跨境支付系列,涉及外贸卖家到港后,买家不付款的处理,由卖家分享。希望对卖家有帮助。跨境支付以专业、贴心的服务让用户安心、放心地进行跨境业务,帮助更多用户以更高效的方式将优秀的产品和服务带到全球市场进行更好的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