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

核心提示《内部控制财务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股份制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股份制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以财务报告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统一会计准则,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结合本公司会计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一系列会计控制活动,旨在合理保证以下基本目标的实现:

公司战略;

运营效率和有效性;

财务报告和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四条内部财务控制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要覆盖公司层面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对象层面的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流程层面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所有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点和漏洞。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重要业务和事项、高风险领域和环节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应自觉维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

制衡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内部财务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权责明确,有利于相互制约和监督。履行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不允许任何人拥有内部财务控制的特殊权力。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合理反映公司业务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和特定环境等的要求。,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经营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财务控制应合理权衡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力求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有效的控制。

公司应遵循上述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将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与公司内部的各个层面、业务和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内部控制基本目标的有效实现。

第五条财务报告信息以会计为基础。会计核算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会计核算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济管理的需要。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季、月。年、季度和月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是公历日期。

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应当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经济业务为基础,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十二条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财务报告中说明变更情况、原因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五条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应当相互匹配。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第十七条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价格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账面价值不予调整。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仅与当前会计年度相关的任何支出都应视为收益性支出;如果支出效益涉及几个财政年度,则应将其视为资本支出。

第二章会计的组织和监督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中心岗位设置。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确定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确定工作人员的岗位,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总账会计、税务会计、销售审计与会计、出纳、材料与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

第二十条财务管理中心组织结构图

财务管理系统架构图

描述:

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总监全面负责,财务经理具体实施。

控股公司下设四个部门,以及直属下属企业管理的财务部。其中,控股公司下设四个部门:资产运营部、资金运营部、财务管理部、结算服务部。每个部门和其直接管理的企业的财务部门都有一名经理。

每个部门的财务经理下面,都有各级主管、保荐人、文员。

各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本运营管理制度,并相应执行;

第二十一条财务管理中心的职责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收集公司经营活动、资金动态、营业收支等信息,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并定期检查分析执行情况。

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负责公司所有资产的登记、清查、抽查和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参与公司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

负责公司现有资产的管理。

原材料和材料的会计核算和成本处理;外协加工材料的账务处理和成本计算;产品成本计算和损益决算;成本估算协助和差异分析。

收入相关文件的审计和会计处理;各种费用支付和资产购买的审计和会计处理;往来账户的会计处理;总账、日记账等账簿处理;财务报表和明细账目;

准备业务报告数据;单位成本、标准成本核算;年度预算数据汇总。

统一发票申报和支付;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申报;各种税收的申报和交易;资本预算工作;财务盘点工作。

会计咨询和监督;和税法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财务管理中心的权责划分

财务规划与财务制度的权责划分

注意:。

财务管理中的权责划分

注意:。

财务会计处理和审计中的权责划分

注意:。

其他财务事项的权责划分

注意:。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是实施内部财务控制的重要保障。公司审计部对财务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对财务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总体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检查,对财务内部控制的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和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反欺诈机制。

公司应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反欺诈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反欺诈工作至少应注意:

1.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中的欺诈行为;

2.以权谋私或其他非法手段侵占和挪用公司资产;

3.在开展经营活动中非法利用公司资产谋取不正当利益;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可能对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5.单独或串通舞弊的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应当完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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