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面展开。本文为大家总结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常见问题。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1.固定资产发生损失时如何填写申报表?

要扣除固定资产损失的税前金额,需要填写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和调整明细表的第7行和第8行。
【例】A公司2021年报废处置一批账面净值为30万元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22万元,实际损失8万元结转至营业外支出。
第2栏“资产损失准备核销金额”应填写2021年公司各准备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A公司的净亏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以金额填0;
填写申报表后,需要保留相应的资产损失信息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当根据下列证据材料确认:
固定资产的计税依据相关信息;
企业内部职责的识别和验证信息;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因较大损失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2.存货丢失了怎么填写申报单?
b 2021年末公司存货紧缺,账面价值3万元,补偿收入5000元。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净亏损2.5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六条:存货损失,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当根据下列证据材料确认:
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企业内部相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薪酬说明及内部批准文件;
库存清单;
存货人对存货损失的描述。

3.如果有应收账款损失如何填写申报单?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需要损失法律证据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当根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合同、协议或者相关事项的说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当有人民法院破产清算公告;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当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停业的,应当具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债务人死亡或者失踪的,应当有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债务人人身死亡或者失踪证明;属于债务重组的,应当有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重组收入纳税情况的说明;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无法收回的,应当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和放弃债权声明。
如果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或者不能提供第二十二条的证据材料,是否可以扣除,看是否符合第二类。
第二类:根据“逾期时间+金额”,编制“情况说明”进行扣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1.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只要提供资料和专题报告,可以在税前扣除。
注意:报表不一定要外部机构出具,企业内部的报表也可以。
2.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逾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笔金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企业年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示例]
2021年,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要求,ABC公司通过减值准备账户核销了一笔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7万元。2020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万元,2020年纳税后增加。
2021对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万元

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6万元
贷:应收账款7万元。
2021年最终申报表如下:
除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外,其他类型的资产损失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你需要查阅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的规定,分类准备有效完整的税前扣除证据。
注:汇算清缴的实际申报和执行口径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