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餐馆无资质卖黄瓜被罚5000元#卖黄瓜的餐馆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出销售冷食不合格。初犯被发现,罚款5000。这是什么神操作?
这就是监管部门随意行使权利的感觉,对商家过度控制,才会导致此类案件的发生。哪个餐厅不卖黄瓜?黄瓜芽一定要有冷食资格吗?作为一个普通酒店,难道没有权利拍黄瓜吗?

这样,地方行政部门就不能过度行使权利,把经营者和商户的权利压制到极限,一切都要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管控。

目前最累的新闻都是当好事报道。认为当地监管部门管理比较精细,有没有资格监管冷食的销售?这被认为是监管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但是感觉真的没什么好炫耀的。而是监管部门过度行使自己的权利,过度通过所谓的管理要求,侵犯酒店商户的基本经营权利。
如果把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力扩大到这种程度,如果一家餐馆连卖黄瓜的权利都没有,那它只有事先取得冷食经营资质,才有卖黄瓜的权利。我感觉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苛刻的管理方式。
在这种状态下,需要改变的不是作为酒店经营者的商家。但应该是监管部门真的要抱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科学管理,不要过度干预酒店商户的经营。
作为普通餐厅甚至大众家庭做的一道普通菜,我们已经到了。我们要取得冷食经营资质才有权利卖?这个商家只要有经营餐厅的许可,就应该有权利卖那盘黄瓜。
这真是政府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严重侵犯。需要纠正的不是酒店,而是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放弃和转移这种过多的管理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