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股权激励的公司

核心提示新冠疫情突然出现的这段时间以来,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经济都遭到了不小的打击,经济形势整体处于下行势态。与此同时,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增长率也在逐步下降,开始走向了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但在如此的宏观经济大环境背景下,传导到资本市场上的表现就是我国证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经济都受到了重创,整体经济形势呈下滑趋势。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速逐渐下滑,开始进入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但在这样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传导到资本市场的表现是,近期我国证券市场陷入长期低迷,不少上市公司出现了原股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高于公司股票市价的情况。激励计划,实际上并不能有效激励公司高管和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对公司的业绩和竞争力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然而,近年来,在外部宏观调控和业务发展不佳的客观条件下,公司是否需要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股权激励计划是指公司通过股份奖励、股票出售、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对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实施的激励机制。,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从而充分调动被激励者的主观动机和能力,发挥其主观积极作用,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股权激励制度建立的出发点是在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的背景下,为了使经营者能够从所有者的角度和利益出发进行决策,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方法之一。

但近年来,我国GDP增速放缓,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与2006年新《公司法》、《证券法》颁布时已大不相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难度要大得多,利用股权激励计划实现重大发展突破并不容易。因此,国内一些企业开始考虑修改股权激励方案,使其更加符合宏观环境和企业内部发展。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和相关制度都很发达。股权激励计划的修改主要体现在股票期权重新定价,其主要内容是调整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其主要目的是降低行权日被激励人手中股权的行权价格。

基于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9月底发布了3号《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备案过程中,禁止上市公司提出任何提高或降低股价标准和具体激励方式的建议。上市公司需要变更股权授予价格和激励方式的,应当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并公告撤销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撤销原股权激励计划。因此,严格来说,由于不是通过股票期权的重新定价,我国上市公司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不能直接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尤其是行权价格和主要激励方式的调整。

可以先取消旧的股权激励计划,再提出并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暂停旧的股权激励计划,必须要花很多钱,包括取消期间加速行权的薪酬支出,以及报证监会审核后的管理费用。然而,许多公司仍然选择修改旧的股权激励计划。到目前为止,虽然国内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研究很多,但是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的文献却很少。现有文献主要研究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财务、市场绩效、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关系,忽略了股权激励计划从制定到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随着外部宏观环境和企业内部发展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通过对中业达的案例研究,分析其股权激励计划的动机、过程和经济后果,从股权激励计划的取消和重新制定的角度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进行会计研究,有助于加强我国学术界对股权激励计划影响因素的研究,为股权激励机制经济后果的讨论提供新的理论依据。据学者张其凤2018年统计,2018年8月前,我国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近2000项,其中1700余项正在实施过程中,200余项已停止实施。约有60项是在计划终止后再次提出的,即进行了修改,占计划终止后总计划的3%。同时,据wind数据库显示,2008年至2020年,工业电气行业已有超过160家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其中45家公司暂停了股权激励计划,28家公司修订了股权激励计划,约占总数的17%。

虽然整个a股市场或工业电气行业只有少数公司修订了股权激励计划,但研究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对于探索股权激励的制定、实施及后果仍具有重要意义。中业达是中国工业电气配电行业最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在更广泛的电气行业实施和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为时不晚。中业达从2015年提交了第一份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底停牌。2017年方案修改后,推出了最新的股权激励计划。对目前已成功开展的新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其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的动机、实施过程和经济影响。

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和修订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助于加强和丰富股权激励机制的研究成果,而且在证券市场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背景下,对于完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方法和相关监管政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得益于金融市场发展较早,发达程度较高,西方学术界对股权激励计划修改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87年的股灾。在此期间,由于股市的巨大震荡,美国许多上市公司暂停了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当股票市场崩盘、经济政策大变动、市场萎靡不振等单个企业的不可控因素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时,股票期权对被激励者将失去激励作用。这时就需要对股票期权重新定价,使行权价格低于股票市场价格,重新激发股权激励计划对被激励人的激励作用。

股权激励计划中修改行权价格的行为称为股权重新定价。BrennerM选取了1992年至1995年纳入标准普尔500的806只已注销上市公司股票作为研究样本,认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中止与股票市场整体状况不佳、公司股价下跌严重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公司大多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止后对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使行权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同时股权激励计划的到期日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延长。在欧美上市公司普遍采取股权再定价的行为来重新激活股权激励计划后,一些学者对这种行为持反对态度。降低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会使被激励的人即使不符合原来的条件,也能获得激励计划的报酬,这不免让人质疑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意义。

有了修改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的方式,管理层很可能更关注如何为了自己的利益修改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使自己更容易获得奖励,而不是在激励计划的推动下提升公司的业绩水平。这是对公司业绩的负面提升,但股权激励计划并不能有效增加公司价值。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发展水平与欧美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然而,在近几年的努力下,无论是市场的完善还是相关研究的丰富都在飞速进步。关于我国股权激励的研究,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就是《关于股权激励相关问题的3号备忘录》。该文件明确了中国上市公司修改股权激励计划重要内容的要求,尤其是股票定价和激励方式,导致中国上市公司修改股权激励计划只能通过暂停旧的激励计划,然后提出新的计划,两个时间段相差需要半年以上。

我国学者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没有做太多深入的研究,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更多的是推出新的股权激励计划。为了适应新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企业战略要求,国内很多上市公司仍然愿意在严格的政策限制下修改股权激励计划,即使修改激励计划需要付出很多成本,比如加快行权成本和报批的监管成本。对于影响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的因素,国外学者已有丰富的研究结论。持股的前五名高管对股权激励方案的修改反应较小,方案修改导致其离职率波动的概率很小;而对于高级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核心员工来说,股权激励方案的修改可以保证他们在股价波动后的利益,可以大大降低核心员工的离职率,实施有效的激励。

在整体市场环境不好的时候,比如金融危机,上市公司股价会继续下跌,公司股价很可能会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价格。这是因为激励计划给予被激励的期权处于“虚拟价值”状态,股权激励计划将名存实亡。不同行业的上升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修改会有不小的差异。行业发展不理想导致的低迷也会传导到股价上,使股票期权出现“虚值”。这时,就有必要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虽然国内关于股权激励的文献研究已经非常全面,但是关于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的文献并不多。直到近几年,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的相关文献才逐渐丰富起来。

选取2006年至2014年宣布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升期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后发现,企业暂停股权激励计划并非行业特有行为。企业暂停激励计划与所在行业关系不大,更多是企业的个体行为,不存在行业普遍性。股权激励计划对高管和关键人员的激励方式存在差异。但在一般的上市公司中,占激励对象总数的高管往往能比占激励人多数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获得更多的股票期权奖励。当这个激励缺口过大时,股权激励方案也可能会修改。企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内外部环境会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变化。企业为应对环境变化而进行的战略转型也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从而使激励计划的修订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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