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菜立法!不愧是你,广东!

核心提示7月27日,《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首次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值得关注的是,广东不仅率先在全国为促进某一菜系发展专门立法,还创新“1+N”模式推进省市协同立法,佛山、汕头、潮州、梅州、江门等地也将迎来地方菜专属“法”。

7月27日,《广东省促进粤菜发展条例》首次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不仅在全国率先制定专项立法推动某一菜系发展,还创新“1+N”模式推动省市协同立法。佛山、汕头、潮州、梅州、江门等地也将迎来本地美食的专属“法”。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预制菜肴也被纳入该法案。

为什么要为「粤菜」立法?

一组数据显示,2021年,广东省餐饮经营主体约115万户,餐饮业务收入4760.66亿元;装配式蔬菜企业近7000家,较2020年增长30.38%。预制蔬菜产业指数全国第一。

“一大批餐饮经营主体和蓬勃发展的预制蔬菜企业,为稳定市场主体、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必要制定促进粤菜发展条例。

此外,广东自2018年4月启动“粤菜大师”项目以来,不断拓宽城乡就业创业渠道,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立法过程中,要把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确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法规。

本条例草案共22条,主要针对粤菜发展中存在的品牌建设和保护不够、对传统技艺传承和创新支持不够等突出问题,以及装配式烹饪产业发展、餐饮企业创新等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做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努力解决推进粤菜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该法案有哪些亮点?

特色和品牌成为法案的重点。

条例草案提出,在粤菜餐饮品牌建设和保护方面,将加强粤菜餐饮品牌建设,组织评选粤菜名店、名品、美食街,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支持行业协会依法规范粤菜馆等级评定,通过美食鉴赏和消费指南宣传推广粤菜馆;

支持行业协会注册粤菜集体商标和宣传推广粤菜公共品牌,鼓励粤菜企业加强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预制菜肴也被纳入该法案。

条例指出,要加强调理蔬菜品牌的培育和研发,建立调理蔬菜产业项目库,培育粤语调理蔬菜知名品牌和示范企业,将调理蔬菜产业人才培养纳入“粤语大师”项目。

草案还提出,加大对预制蔬菜产业研发的政策支持,设立预制蔬菜研究和成果转化项目,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围绕地方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发展预制蔬菜,支持粤菜技能大师和星级“粤菜大师”参与预制蔬菜发展,加强粤菜和预制蔬菜协同发展。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9家星级“粤厨”建成粤厨工作室,分布在佛山、东莞、梅州、湛江等地。

广东省餐饮行业协会常务理事谭海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粤菜名师”项目实施以来,全省已认定100家名师工作室,评选出30名五星级名师和79名四星级名师,他们都是发展装配式蔬菜产业的技术骨干。“他们可以充当食品生产的‘RD大师’,销售和品牌建设的‘宣传大使’,人才培养的‘专业导师’。”

“1+N”立法模式如何运作?

粤菜包括粤菜、客家菜、潮汕菜。为充分体现不同地方特色专业的发展特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采用“1+N”立法模式,推进省市协同立法。除了省级条例,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也在推进粤菜发展传承的相关立法。

“1”是省里制定的《广东省促进粤菜发展条例》,重点是发展粤菜产业、培养粤菜技能人才、传承和弘扬粤菜文化等。,并主要解决全省推广粤菜发展中的共性问题;“N”是指相关地市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粤菜立法,主要解决地方实际问题,促进省市间协调立法。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了各市立法亮点:汕头注重潮汕美食特色品牌的保护和传承;佛山围绕广府美食的传承发展,重点立法;梅州相关条例明确了客家菜的定义,规范了其传承;江门注重侨乡广府菜的传承和发展;潮州突出潮州菜的品牌建设、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目前,这5个市的相关立法进展顺利,有望于今年11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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