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几个数据:
◆◆◆◆中小企业家的重要性

目前,中国有1.1亿市场主体。
这些市场参与者提供了约4.3亿个就业岗位。
贡献了中国65%的GDP,缴纳了50%的税收。
最终创造的产品和服务相当于GDP的60%。
65%的中国发明专利。
75%的企业技术创新。
80%以上的新产品得以开发。
这些数据充分证明,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这几亿企业家。
然而,一组更令人心酸的数据是,中国的创业成功率不到5%。第一次创业成功的不到3%;不到8%的二次创业是成功的。
这意味着,这几亿创业者中,90%以上将面临失败和破产的结局。
◆◆◆◆债务法与企业家风险
据权威数据调查,企业家负债率超过78%。
这些创业者中,有创业之初就筹集资金的;也有中途资金周转贷款;
有银行贷款,也有民间贷款。
我们创业者是没有风险意识的,也就是说,大部分创业者为了创业,几乎是倾家荡产。一旦他们失败,就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
我们的创业者大多没有创业经验;一旦在经营中面临风险,就束手无策,尤其是大环境带来的危机。
这是由我国的发展决定的。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几年的战争和纷争。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些前辈抓住了机会,赚了很多钱。很少有失败的案例,这让这一代创业者产生了创业一定会成功的错觉。
这就是为什么大量的创业者加入了创业大潮,为什么会出现大规模的失败潮!
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成功就必然有失败。而少数人从大多数人的失败中吸取了教训,所以他们成功了;而大多数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社会淘汰了。有些人在塔顶,有些人在谷底。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规律。
无论是失败还是成功,都是这个社会发展的源泉。每个市场主体都是这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我们鼓励成功,但我们必须容忍失败!以便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树立积极的形象。
但是,现在我们对负债企业家的待遇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
现实中,如果成功了,就像众星捧月;一旦失败,就会被成千上万的人唾弃。
更有甚者,法院在审理创业债务集团与普通贷款纠纷时,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否定了经济发展的规律。
只要还不了债,不管创业失败还是借了其他钱,都可能面临上市的风险。
另一方面,如果你想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你必须保证你的生意100%成功!这是完全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
因此,将负债累累、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企业家列入失信人名单,既不明智,也不科学!
昨天收到一个朋友的私信:
因为你自己的事业失败了,你一无所有;重病缠身,还在四处打工,坚持攒钱还债;但还是被债权人起诉,现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一个以前的合作单位在网上看到他的不诚信信息,断然终止了合作。他处于绝望的境地,不知所措。
像他这样的欠债人数不胜数。尤其是近几年,疫情、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很多企业家倒闭破产。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院传唤,黑名单限制。
对于企业而言,如果把经营不善造成的损失全部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企业的设立只能盈利不能亏损,这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一个时代能做到。要区分经营失败和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能力偿还故意甚至挥霍。有些企业主把自己的房子和车子抵押卖给公司,向亲戚朋友借,给员工发泡面工资,然后食言,这是非常愚蠢的做法。这不利于经济的良性循环,最终会一潭死水。目前只是惩罚,没有积极的鼓励措施,只能让有良心的债务人失去信心,破罐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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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创业失败者一刀切纳入失信人名单,甚至处处限制,大大降低了债务人的创造力,也就是让他们自生自灭。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工厂被封,账户被冻结,我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欠的钱永远不还。
其实最后谁吃亏了?
当他们为社会创造价值时,大家都心安理得地接受;一旦失败,就会被所有人唾弃,鄙视,边缘化。这是典型的向前用人,而不是向后用人。
最后的结果是:债务人打破了锅,倒下了,给以后的创业者树立了一个负面形象,不敢创业。没有这种新鲜血液,经济肯定是一潭死水,这是非常可怕的。
所以,负债的创业者一定要谨慎对待。

加快实施个人破产保护法,切实保护创业失败群体,使他们能够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运用市场手段解决债务纠纷。
最高法也明确,对于创业者,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自身能力,不能一刀切。
要保证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就必须保证企业家的信心和积极性。
正如企业家曹所说:创业是一项有风险的事业,有失败也有成功。要培养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创业者继续努力。
对于已经丧失偿还能力的企业家,从法律或道德角度都没有谴责的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