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核心提示2022年6月26日,邯郸市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现就配套政策《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1.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

2022年6月26日,邯郸市政府发布《关于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现将配套政策《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十项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1.统筹疫情防控,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明码标价工作,公示“一房一价”,为购房者提供网上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定等服务。,并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现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者提供便利条件。

“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支持购房者购房?

“答:以解决因疫情防控无法实地看房为重点,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网上交易平台,做好网上明码标价工作,公示“一房一价”,为购房人提供网上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定等服务。,并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在网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购房者提供便利条件。

2.优化筹集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赁房的渠道。各县可根据当地情况,积极盘活存量市场住房,利用存量商品房作为城中村棚户区和城中村的安置房,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房地产去化周期较长的县,可以将现有商品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避免重复建设。允许移民自主选择货币化安置、实物异地安置和回报安置。

“问:如何利用存量商品房满足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和保障性租赁房需求?

“答:支持各县立足本地实际,利用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异地安置住房,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积极盘活存量市场住房。房地产去化周期较长的县,可以将现有商品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避免重复建设。允许移民自主选择货币化安置、实物异地安置和回报安置。

3.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购买我市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对于A类人才,逐项解决住房问题;对B类、C类人才,据实给予5年每年最高5万元的租房费用报销;对E类人才,各级政府分别给予博士一次性住房补贴8万元、硕士一次性住房补贴5万元。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作为轮候批次直接获配租金。如果在志愿填报的情况下分配不成功,则在下次分配时直接列入优先分配。

“问:对于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你们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分类,对购买首套房、租房、住房补贴、申请公租房等住房需求给予相应支持。

4.满足房地产合理的资金需求。加大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投入,及时满足融资需求。确定合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参照同期限贷款市场牌价减20个基点执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减轻购房人负担。加大对房地产项目和施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避免盲目退贷、断贷、压贷。加大对保障性租赁房的金融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问:房地产合理的资金需求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一是鼓励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稳定增长。加大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投入,及时满足融资需求。二是调整房贷首付比例政策,执行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合理最低首付款比例,参照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执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三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入。第四,加大对保障性租赁房的金融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5.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本息延期偿还。对因感染新冠肺炎而住院或隔离、因疫情被隔离观察或失去生活来源的人员,金融机构将通过合理延迟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偿还本金等方式,灵活调整还款计划为他们现有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坚持延期贷款的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纯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信用记录,免收罚息。

“问: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有哪些扶贫政策?

“答:对因新冠肺炎感染住院或隔离、因疫情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金融机构通过合理延迟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偿还本金等方式,灵活调整还款计划为他们现有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坚持延期贷款的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纯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信用记录,免收罚息。

6.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属于逾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问:在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方面,你们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有什么政策?

“答: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属于逾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7.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形象进度要求。已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体建筑预售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的,可以申请预售许可,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

“问:如何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形象进度要求?

“答:2022年底前,对已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体建筑预售形象进度由原规划层数的三分之一调整为正负零,即可申请预售许可。

8.优化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措施。对于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在主体结构封顶和二次结构完工两个节点之间增加一个“二次结构完成一半”的节点,以二次结构半层作为节点审核标准。节点申请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70%,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对今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暂停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至年底。

问:有哪些措施来优化房地产开发资金的监管?

“答:一是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在主体结构封顶和二次结构完成两个节点中间,增加一个“二次结构完成一半”的节点,以二次结构的一半楼层作为节点审核标准。各节点累计申请金额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70%,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二是对今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暂停拨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至年底。

9.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将项目评审时间提前,解决绿色建筑评审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的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信贷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

问: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信贷额度方面,优先保证绿色建筑信贷;利率定价方面,继续释放LPR改革潜力,引导金融机构降低绿色建筑项目贷款利率,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步降低;贷款受理审批方面,采用“绿色通道”模式,优先受理、审批、发放。保险机构为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项目提供全面的绿色建筑保险服务,完善保险条款和服务内容,实现事前预防、事故控制、事后赔偿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10.实行“交房即交房”制度。推进测绘、验收、不动产登记流程一体化,探索新的开发项目,在商品房预售中约定交房证明,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同一批次开发项目中,新建商品住房首批集中交付比例超过50%的,给予开发企业预售监管资金和额外信贷支持。

“问:实行‘交房即交房’制度能起到什么作用?

“答:实行‘交房即交证’制度,可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时不动产权证书的取得,对降低房屋的领证难度和购房纠纷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来源:邯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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