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法治记者胡蝶飞

在助推金融创新驱动发展中,如何有效防范潜在金融风险?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浦东先行区建设保驾护航,上海金融法院又迈出新步伐: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市场案件审理机制规定》。
未来,该研究所将通过为金融创新可能引发的纠纷提供法律风险压力测试,为金融市场提供明确的规则和指导方针。
“该机制既是协调司法与金融‘沙盒监管’的积极尝试,也是诉讼源头治理在金融领域的重要创新。”专家这样评价。
案例测试机制是什么?它和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法律效力如何?如何实现金融创新的法律风险压力测试?记者试图从上海金融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寻找答案。
案例测试机制是什么?
申请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金融市场的系统化发展伴随着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新的交易模式越来越复杂,涉及的投资者众多,潜在风险的传导性与日俱增。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了更多的纠纷。
“法律的稳定性导致其滞后于金融的创新和发展,不能及时满足金融创新对规则指导的法治需求。”上海金融法研究院副院长肖凯告诉记者,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应该有所作为,延伸司法职能,给予市场前瞻性的规则引导和法律风险压力测试。
记者注意到,上海金融法院此次出台的《规定》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规定了案审机制的定义、功能目的、基本原则、启动程序、预审程序、案件审理以及配套机制等。
什么是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规定》中定义:是指金融机构、交易对手等主体针对即将开展或正在开展的金融业务中的典型事实和法律问题,可能引发的、急需法律澄清的、对金融市场有重大影响的纠纷,由上海金融法院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案件审理,通过审理,上海金融法院对金融市场提供明确的规则和指导。
根据《规定》,金融机构等申请启动案审程序应当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案件类型为金融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没有争议;涉及的法律问题具体明确;涉及的法律纠纷意义重大且具有典型性。
当事人提交案件审理申请表,经上海金融法院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受理。
记者注意到,《规则》在庭前程序方面规定了案件审理前的程序事项。显然,除非通过协商一致,当事方不得对程序事项提出异议。审判庭由具有丰富金融审判经验的法官和金融、法律领域的专家组成。规范了当事人的实质性辩论权利和充分公开证据材料的义务,允许案外具有专门知识的个人或组织就案件涉及的法律争议公开提交书面意见。
在案件审理方面,规定了案件审理过程、评估、结果宣告以及案件审理的有效范围。明确测试用例的审判方式是争用的审判方式;公开宣布检验案件的司法意见,明确案件检验结果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在配套机制方面,规定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司法科技在案件检验中的应用水平;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加强金融司法和金融监管的协调共治。
它和民事诉讼程序有什么区别?这不是一个民事程序。
《规定》明确,案件检验机制不属于民事诉讼程序,但可以参照相关民事诉讼制度和原则适用。记者了解到,案件测试机制并不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审理机制,而是上海金融法院针对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对规则清晰、法律风险压力测试的实际需求,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保障职能而推出的创新举措。

6月22日通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条例》明确授权:“支持上海金融法院探索金融市场案件审理机制,为金融市场提供规则和指引,服务绿色金融创新”。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意见》,也提出“创新上海金融法院专业化金融审判机制,积极稳妥探索金融市场案件审理机制,依法保障各项金融创新措施的实施”。
“案审机制是基于法院的司法服务保障职能,而不是审判职能。”肖凯介绍,案例检验机制具有争议性大、案例的可检验性、规则的特殊性、结果的指导性等特点。
这种机制解决的问题必然会对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案件的可检验性体现在被诉案件尚未发生但极有可能发生。由于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制度不能直接适用,案件审理机制有其自身的规则。虽然它着眼于问题,听取意见,参照民事诉讼原则分析原因,但并不适用于现有规则中的上诉等相关制度。同时,测试结果也具有指导意义。
法律效力如何?
发布司法意见,发挥规则和指引作用。
记者了解到,上海金融法院探索的案件检验机制是一项独立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制度,其目的不是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而是从司法角度对潜在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推理,起到指导作用。
因此,上海金融法院不会对该测试案例出具判决书,而是对该测试案例出具司法意见书。司法意见书以案件事实为依据,围绕当事人争议的法律问题,综合考虑鼓励和规范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因素,充分、透彻说理。“司法意见书不是裁判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上海金融法院第二综合审判庭庭长斧王说,“但这并不意味着考案的司法意见没有法律效力。”据介绍,司法意见对当事人和法院都具有规则指导的作用。
对于当事人来说,案件测试程序是由当事人合议庭启动的,所以遵循诚信原则,当事人在进行相关金融业务时会参考测试案例所确定的规则。就上海金融法院而言,司法意见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相应的效力,将作为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参考。“对于今后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类似案件,判决逻辑和理由可以参考、适用和借鉴试验案例形成的规则。”傅说。
如何达到压力测试的目的?
给金融创新一个更宽松的治理空
“如果在没有明确规则或充分阐明所涉及的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大规模推进一项金融创新业务,很容易导致涉及众多金融消费投资者的批量纠纷。”肖凯表示,案例测试机制是为了实现金融创新和改革法律风险的压力测试。
上海金融法院探索并借鉴金融监管部门的“沙盒监管”,通过案例检验,充分尊重金融市场的客观规律和业务逻辑,对金融市场中影响较大的法律纠纷以诉前审的方式进行审理,对相关金融业务中符合现行法律基本原则和原则、符合金融市场公序良俗发展方向的积极内容给予及时的司法肯定。同时,充分揭示了潜在的法律风险,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则供给。
据悉,测试结束后,法院还将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与监管机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机构沟通案件测试中反映的相关市场问题和风险。
“上海金融法院将始终以落实国家重大金融战略任务为导向,不断创新金融审判和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机制,为大幅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20大胜利召开!”肖凯说。
[声音]

应对金融开放需求先行先试。
“该机制既是协调司法与金融‘沙盒监管’的积极尝试,也是诉讼源头治理在金融领域的重要创新。”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胡学军教授评论道。
在胡学军看来,金融发展的动力在于创新,而创新必然伴随着金融风险。从法治上保障和促进金融创新,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对我国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案审机制的创建,响应了上海作为中国金融开放枢纽门户的定位,响应了国家积极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区金融开放的需要。”胡学军说。
"案例检验机制对于预防纠纷具有现实意义."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生表示,对于可能存在法律纠纷和利益纠纷的交易,金融交易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案件审理机制首先获得法院的指导,可以在交易开始前避免冲突和纠纷。
段厚生还指出,作为一种探索和创新,案例检验机制的实际效果需要实践来检验。有多少金融市场参与者会利用这一机制?案例测试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如何展开?如何评价测试用例确定的规则的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