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改革开放全国领先,区域一体化全国领先。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深刻影响了长三角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高技术产业结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呈现出独特的区域特征。
有必要在产业结构优化理论的基础上,结合长三角的实际情况,研究长三角典型地区高技术产业结构的优化,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高技术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同时,系统分析长三角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历程、结构特征和结构优化的思路与对策,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和长三角创新的现实需要。依托先进技术、专业人才、金融资本、有效管理、国际合作等优势,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经济规模和发展潜力巨大。
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和自身增长速度放缓的背景下,长三角高技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结构性问题。如何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背景下优化和升级高技术产业结构,是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1.什么是高科技?
高科技的概念起源于美国,它被认为是社会和市场聚合中领先的前沿应用。目前,高科技还没有一个统一而精确的定义。《辞海》对高科技的定义是:严格来说,应该叫高科技产业。
也就是说,从投入的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的比例来看,技术比例显著的行业也称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在《大英百科全书》中,它被解释为“包括生产或使用先进或尖端设备的科学技术,尤其是在电子和计算机领域”。
日本学者认为高技术是RD强度高、系统发展的技术。在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高技术是建立在综合性科学研究基础上的新技术群体,处于当代科学的前沿,对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文明、增强国家综合实力起着主导作用。是一个知识、人才、资本密集的科技集团。
有学者认为,高技术是指基于最新科学发现和技术创造的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技术群。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者对高技术的看法是不同的,但总体来说,高技术可以理解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技术,是当代科技的前沿,对当今社会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虽然对高科技概念的定义存在分歧,但就高科技领域而言,一般认为包括信息技术、生物和新医疗技术、空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海洋技术。
高技术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高复杂性。高技术是现阶段的先进技术和前沿技术,因其技术水平高、难以攻克、复杂多变。第二,先进性。高新技术是一种新技术,几十年来一直在兴起,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第三,适用性。与市场紧密联系的高新技术,特指那些在当前或未来可以直接利用并转化为商品、产业和巨大经济效益的技术。第四,动态。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高科技,高科技具有时代特征,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
第二,高科技产业结构
从经济发展史来看,高技术产业结构是一个非常新的范畴,是“产业结构”的延伸和具体化。一般来说,高技术产业结构是指构成高技术产业体系的各种要素在各产业部门之间的比例以及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组织结构。也是一个国家有限的资金和资源在高科技产业部门之间分配和相互制约的方式。高技术产业结构作为国民经济结构的一个子系统,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体现为高技术生产力的不断提高、高技术经济成分的不断增加和产业规模的不断提高。高技术产业结构的形成受高技术生产结构、市场结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教育结构、国民经济结构和政策结构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因素,加上高技术产业的多层次性和多样性,使得高技术产业结构多样化。
高技术产业结构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高技术产业内部结构,主要包括高技术产业的部门结构、技术领域结构、产品结构、所有制结构和地区结构;二是高技术产业的外部结构,主要包括其消费结构、贸易结构、自然资源结构和社会结构。
三,长三角地区高技术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2012年,我国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02284亿元,其中长三角33892.1亿元,占全国的33.14%。从省市排名来看,广东以25046.6亿元排名第一,江苏以22863.6亿元排名第二,山东以7729元排名第三,上海以7051.6亿元排名第四,浙江以3976.9亿元排名第五。
2012年,长三角高技术工业企业达到7771家,比上年增加;全年从业人数比上年增加220254人,全行业经营指标全部增长。例如,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892.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2%,实现利润2712亿元,实现利润1838亿元,出口交货值1853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67%、14.11%和8%。
目前,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由各行政区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此外,目标不一致,管理效率不一,也缺乏管理和组织创新,不仅阻碍了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共享和使用效率,也难以形成良性竞合发展的创新链和产业链。
在合作组织方面,长三角目前主要采用联席会议制度。但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缺乏一个“政策渗透、分工协作、兼顾利益”的前瞻性整体组织,产业发展难以突破行政壁垒和现有利益格局。在合作机制上,没有“共同参与、开放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实现了科技创新资源的共享。在产业创新方面,没有形成合理的分工和专业化协作体系,产业布局趋同或低端锁定,各自的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展示。
创新主体单一,资本、智慧、潜力的借用明显不足。一是投资主体单一,政府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明显不足。2012年,企业投资占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RD资金的90.03%,而政府资金仅占7.50%,低于全国8.39%的平均水平,风险投资占比更低,仅为2.47%。政府投资和风险投资都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驱动力。但是,如果政府因财力而不能加大投入,或者风险投资业发展滞后,那么丰富的社会资本就不能有效转化为大量的高技术产业投资,就会造成大规模、高水平的产业投资的缺乏,从而不能满足高技术成果转化的需求。特别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些有前景的技术创新,由于缺乏资金,会卡在研究、中试、批量生产的后期。
其次,高科技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积累滞后。虽然长三角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众多,科技人才总量丰富,但懂科技、善管理、熟悉国际惯例的高科技企业家和工程专家,以及这些顶尖人才带领的创新团队还比较缺乏。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的分类资助和配套安排不完善,导致借智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品牌效应的形成。
此外,长三角还不足以适应全球高新技术产业调整和转移的趋势,利用外部资源和推广国内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先进经验,因此难以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方面乏力,专利申请质量不高。长三角的专利授权比例在逐年上升,2012年达到42.76%。
然而,放眼全国,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三。尽管长三角地区的比例更高,但仍有许多高科技企业处于来料加工、进口装配或模仿创新阶段,许多关键技术和设备依赖进口并支付昂贵的专利费。
因此,缺乏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必然不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此外,在我国现行专利制度中,技术含量最高、保护力度最大的发明专利与其他类型专利相比,具有审查程序复杂、审查时间长、费用高等特点。
因此,随着产品上市周期的缩短,资金紧张的企业会放弃申请发明专利,转而申请审查程序简单、时间短的实用新型专利。分析长三角地区专利申请的内部结构可以发现,发明专利在专利授权量中所占的百分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即使在申请的发明专利中,真正实用且有潜力可挖的也很少。
从长远来看,无助于将长三角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保护体系完备、服务体系健全的亚太知识产权中心高地,也无助于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多,建设模式单一,产城融合、区域联动不够。然而,这些公园的特点并不明显。虽然产业集聚已经形成,但集聚并没有形成专业化的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效应。
同时,园区企业在当地并未表现出较强的根植性,产业对区域的拉动和对传统产业的渗透能力也较弱,产城功能融合和与区域的联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园区建设政策带有浓厚的带动色彩,园区内和园区间产业关联度较低。
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与园区企业或所在城市联系不紧密;二是园区产学研合作机制效率低下。与园区所在区域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要素结合不紧密空,也缺乏有效的多向联系。

虽然上海张江高新区也有一些产业技术联盟试图在全行业有所突破,但目前这些产业技术联盟大多处于联合开发市场的初级阶段,尚未形成真正有效的产学研结合。三是长三角高技术产业在国际高技术产业链中分工和竞争力较低,基本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缺乏具有产业带动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法形成有效的集聚辐射功能。此外,产业布局和园区分散发展,无法共享大中城市的公共设施和智力资源,也影响产城功能融合和与区域联动发展。
四。摘要
总结长三角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历史,是为了更清晰地把握现状。本文从产业和企业两个层面全面分析了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和结构现状以及大型高技术企业的概况和结构特征。
在产业层面,长三角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上升,规模结构、技术结构、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以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为主,医药制造业、医疗及仪器仪表制造业、航空空航天制造业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然而,近年来其规模结构、技术结构和就业结构发展放缓,在产业发展中自主发展能力不足,经济效益不佳。
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需要结构调整和优化,以促进其更好的发展。在企业层面,长三角的高科技大型企业发展迅速,规模和实力优势突出。然而,与京津冀和珠三角相比,长三角的高科技大型企业在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RD投入产出、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在高科技大型企业中,外资企业数量优势明显,且集中在计算机和办公设备制造业,呈现过度依赖外资的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