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10个方面支持全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这是记者从3月13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实施意见》明确,要通过拓宽投资领域、促进公平竞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市场拓展、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强化服务保障、优化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统筹协调等10项措施,努力为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

《实施意见》按照“惠企、利企、利企”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直面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市场准入、降低成本、金融、服务保障等问题,精准设计奖补措施。很明显,鼓励私营企业投资新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并给予奖励;对新设立并认定的民营企业全额投资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自主赴境外主要旅游客源地开展四川旅游推介活动的民营企业,每家最高可获得40万元奖励;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文化旅游创新创业的,在场地改造、购买公共技术设备设施等费用方面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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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本报记者杨
“出台的10条措施涵盖了文化和旅游两大业态,不仅关注大中型企业,也关注小型企业。”3月13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什么意义?民营文旅企业会获得哪些政策红利?如何更快更好的落实政策?记者采访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
有什么意义?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这将有利于大中小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平等竞争、健康发展和综合资源整合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四川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存在政策支持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外向度亟待提高、市场主体薄弱、高端人才缺乏等诸多问题。《实施意见》针对这些方面,提出了“有感知、有温度、有实效”的措施。
数据显示,全省15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民营文化企业有5家;6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民营文化企业39家;全省A级旅游景区550家,其中民营经济150家左右;2018年,全省旅游实际完成投资1396.2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55%。民营企业成为文化旅游产业的主体。
该负责人认为,《实施意见》将从政策供给层面进一步夯实全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有利于完善文化旅游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培育文化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奖金是多少?奖励激励措施,干货多多
首次民营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予以奖励;对新设立并认定的民营企业全额投资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自贸试验区重点民营文化旅游企业给予出口退税和补贴支持。记者梳理发现,对于民营企业的激励措施,《实施意见》中有不少干货。
民营企业也将拓宽文化旅游的投资领域。《实施意见》指出,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并纳入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库和省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库等。、仓储项目应通过项目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在筹建省内民营文化旅游企业联盟,吸纳省内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民营文化旅游企业。联盟成立后,每季度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加强与民营文化旅游企业的联系,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如何实施?创新机制,市州齐抓共管。
“在《实施意见》出台之前,我们已经通过民企座谈会、深入市州调研等方式,对当前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推动实施意见更快更好落实,将着力提高政策的认知度、执行力和执行力,督促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陆续出台实施细则,每年对推动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的代表进行鼓励,希望营造全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赶超他人、争当先进的氛围。
此外,我省还将出台更多具体措施。比如建立省银企政企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帮助民营文化旅游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吸收民营文化旅游企业代表进入省文化旅游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联合国内一流大学加强民营企业文化旅游管理者培训。“通过这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切实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为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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