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创扶持政策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成都市《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文创企业保运转、稳经营、促发展,6月2日,成都市文产办正式出台《成都市文创行业“促发展保运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成都市《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文化创意企业保运行、稳经营、促发展,6月2日 成都市文创办正式发布《支持成都文化创意产业疏解的若干措施》,共八项措施,涵盖实体书店。

第一,推动纾困政策的实施

市委宣传部会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成立文化创意产业帮扶企业脱困工作专班,协调财政、人力资源、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分片区深入企业开展定点服务,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确保国家、省、市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同时,各县委宣传部、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政策落实和企业服务工作。

第二,统筹增加财政政策援助。

支持金融机构做好文化创意企业普惠政策延续和贷款期限管理,对已获得文化创意企业贷款的困难企业,不得压贷、限贷、撤贷、断贷;文化创意企业经营贷款可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偿还年内本息。加强政银企金融对接平台服务效能,尽快开展文创园区指定金融救助服务,提升政策性金融贷款产品认知度和服务精准度。

第三,有效降低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成本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我市成功申请“文创通”贷款并符合补贴条件的文创通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实际担保利率按最高2%执行。贷款利息补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市场报价利率的80%,担保费补贴为实际担保费的100%。

四。支持实体书店继续经营。

对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实体书店,参照企业2022年1-5月由其门店一线员工实际缴纳的社保总额为核算基数,按照实际缴纳社保总额的50%给予实体书店经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动词 (verb的缩写)支持影院恢复营业。

对我市按疫情防控要求停业并经疫情防控许可恢复正常营业的影院,参照2022年以来影院建设规模和停业天数为核算基数给予影院运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不及物动词支持商业表演团体的发展。

对持有我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营业性演出团体,现有参保企业不少于15家,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半年。主业是各种舞台艺术的创作和演出。参照企业2022年1-5月实际缴纳的社保总额为核算基数,按照缴纳社保的50%给予营业性演出团体经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七、支持国有博物馆可持续发展。

对于我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满足市民和游客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博物馆文物保护、文化旅游融合、展示、研究交流、教育传播等功能措施水平,助力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和“三城三都”的市属国有博物馆, 以2022年1-5月企业在博物馆实际缴纳的社保为核算基数,以游客数量为参考,按不超过缴纳社保总额的50%给予适当补助。

八、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开放运营。

对符合条件、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参照年参观人数、公益性展览数量等开放经营情况作为核算因素,给予一定的经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经申请评估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项目补助。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张剑摄

2022文创同舟共济

支持的对象:

成都文创统计目录列出并标注企业;

经区县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统计局推荐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

实体书店

申报条件:

在成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开设的实体书店。

经营正常、可持续,近两年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处罚,无其他违法记录。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

出版物经营面积不得低于50%。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未纳入图书批发市场的出版物经营门店。

电影

申报条件:

在成都注册并获得电影放映许可的电影院。

自2022年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记录,经疫情防控许可已恢复正常营业的影院。

近两年内未受到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处罚,无其他违法记录。

经营业绩组

申报条件:

注册及纳税关系在成都,公司型企业,有营业演出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营状况正常且可持续,近两年未受到各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其他违法记录。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

投保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半年。

主业是各种舞台艺术的创作和演出。

具体申请指南请关注“天府文创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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