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第二批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条件文件

核心提示第十六届第二批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申报系统将于7月22日起开放,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17:00。为加快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园区创新源地、产业高地建设水平,智多星现

第十六届园区科技领军人才第二批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系统将于7月22日起开放,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17: 00。为加快世界级高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园区创新源和产业高地建设水平,智多星现为您解读哪些类型的人才可以报考。

第一,创业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园区创业的人才。团队创新水平处于世界前沿,项目创新方向处于世界前沿,市场前景广阔,拥有自主有效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请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拥有不低于30%的股权或为自然人最大股东,认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除上述条件外,通过参股公司出资的,参股公司在申报企业中的认缴额不低于1000万元,现金出资不低于200万元;

4.通过“揭榜挂帅”的形式,优先考虑承接园区“一区两中心”重大技术需求的人才;

5.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计划注册;

6、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

第二,创业型领军人才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

2.创业项目技术成熟度高,成长性好,一年内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率达到30%及以上或增长率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RD投资保持10%的增长;

3.申请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最大股东,认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除上述条件外,通过参股公司出资的,参股公司在申报企业中的认缴额不低于1000万元,现金出资不低于200万元;

4.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计划注册;

5、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

第三,创新型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在园区重点企业关键岗位引领科技创新研究,并能有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的人才。

1、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RD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的管理经历,拥有产权清晰、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取得突出业绩;

2.申请人原则上应引进2022年1月1日后在园区工作或即将引进到园区的人才,且引进后可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3.引才单位给予的人才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申请人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内外院士、国家级专家和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园区内科技上市企业;

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

各级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各级瞪羚、瞪羚养殖企业;

苏州市级以上RD机构的企业;

5.通过“揭榜挂帅”的形式,优先考虑承接园区“一区两中心”重大技术需求的人才;

6.优先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

7、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

四。青年特别项目

支持来园区创业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的青年科技创业者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拥有创业领域相关产品和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2.申请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最大股东,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低于50万元;

3.主导产品和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7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计划注册;

5.对于优秀项目,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