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确定进一步支持返乡创业、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的措施。

会议指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将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更多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向农村集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培育“三农”发展新动能。会议决定,在落实近年来国务院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出台以下新举措: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返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将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对那些回到农村或购买生产设备的创业企业给予一些补贴。二是加强融资服务和场地支持。完善创业担保政策,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延伸到返乡创业企业。村改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回乡创业。允许宅基地用于建设生产用房和兴办小型加工项目。三是加强培训服务。在农村社区,政府服务将在网上推广,全程协助。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让有意愿的创业者接受一次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为主的创业培训。第四,实施吸引人才回国工程,鼓励和吸引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服务回国。鼓励工商资本参与支持农村创业。五是建立创业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开发相关保险产品,按规定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和救助体系。使回乡创业有了后盾,致富有了保障。
据悉,本次会议特别提出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兴办小型加工项目。专家表示,为了支持农民工返乡开办小型加工项目,河南等一些地区曾为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开“绿灯”,但此前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一个小的加工厂是商业性的,所以如果要在宅基地上建厂把住宅用地变成商业用地,就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就是违法的。而这一措施也会得到制度上的保障。
也有专家认为,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一些相应的调整,实现显性价值,也是农村发展的自我需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守英表示,在城乡互动下,由于地理条件、人文资源、自然资源禀赋不同,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发展趋势。一些村庄可以被改造和升级,而另一些村庄将逐渐衰落。宅基地已经成为制约村庄转型升级和自然衰落的关键因素。既能促进村庄转型升级,又能导致其“衰而不亡”。因此,要实现农村发展和村庄转型升级,宅基地制度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