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月起施行!杭州每年安排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

核心提示举全市之力建设城西科创大走廊,少不了资金的支持。近日,杭州市印发《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十四五”期间,将继续设立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省市区三级每年各安排4.5亿元,支持城西科创大走廊打

该市建设西部科技走廊的努力需要财政支持。

近日,杭州出台《杭州西部科技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十四五”期间继续设立杭州西部科创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省市两级每年安排4.5亿元,支持西部科创走廊建设“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创新源。

本办法自2022年8月18日起施行。

这笔钱判给了谁?哪些情况有专项资金支持?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资金来源

2021年至2025年,省、市政府每年将安排4.5亿元支持城西科技走廊建设。

西湖区、余杭区、临安区每年共同安排4.5亿的联动支持。

专项资金总额13.5亿元!

支持对象

大走廊规划范围内从事RD、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及其人员。

支持内容

支持重点高能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实施、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培养、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吸引和“双创”生态圈打造。

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缴纳罚款、偿还债务等。

哪些情况适用?

01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对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的项目或列入省培育计划的项目给予专项支持。

02

建设高能科技平台集群

可对走廊内知名高校建设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高水平科研机构等重大高能科技平台给予特殊支持。

其中,新认定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医学中心等高能科技平台,按照“十四五”期间在RD实际投入、设备购置、团队引进的30%的比例,给予最高1亿元的支持;

对其他新认定的“国字号”科技平台,按照“十四五”期间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

03

支持前沿基础科学探索和研究

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以及诺贝尔自然科学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重大国际奖项获得者给予1000万元支持。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分别资助500万元、200万元;

获奖单位对第一完成单位给予全力支持,获奖单位对第二完成单位按总配套资金50%的比例给予支持,获奖单位对第三完成单位按总配套资金25%的比例给予支持。

04

建设特色研究型大学

可对世界一流大学、世界知名特色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给予特殊支持,在大走廊建设分校、校区、研究生院和基地。

鼓励高校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高地和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技术制高点,聚焦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提升服务关键共性技术、引领前沿技术、攻关颠覆性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

被认定为国家“一级学科”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被认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点的,每新增一个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05

领先的核心技术

鼓励大走廊创新主体独立或联合外部资源着力突破一批前沿科学和颠覆性技术,支持其主导的“卡脖子”项目成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RD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项目等国家科技RD项目,并按照大走廊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支付的国家补助资金的50%比例给予支持;

对大走廊创新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最高可获得项目承担单位大走廊单位实际支付的国家补贴资金的100%支持。

06

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对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入选重大人才工程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07

积极吸引世界各地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对从站到大走廊工作的国内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市、区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40万元专项补贴;

对来大走廊工作的海内外博士毕业生,在市、区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

08

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满足大走廊未来发展需要,研究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研究成果国内外领先,重点人才项目处于RD后期和产业化初期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

09

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

对国家单项冠军、国家专项创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按照其比上年新增RD投资额30%的比例,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

10

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国家科技奖等项目在大走廊转化的,按其实际投资额15%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

省科技奖等项目在大走廊转化的,按其实际投入15%的比例,最高支持1000万元。

11

推动重大创新项目加快推进

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在年度投资进度完成后,按其年度实际投资额2.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

12

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可按项目总投资最高50%的比例给予最高1亿元的支持;

建成后根据其实际运营情况,可连续三年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运营费用补助。

13

强化科技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学术交流和创新活动,重点吸引和支持高水平国际会议、专业论坛、科技交流、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在大走廊举办。主办方将获得最高300万元的支持,特别重要的活动还可以给予特殊支持。

14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对知识产权、技术服务、法律、会计、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给予3年办公用房租赁补贴,最高50万元/年;

对符合大走廊产业发展导向的高端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持证技术经纪人,分别按技术交易额的3%和2%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支持科技型企业公开发行基于知识产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按其实际发行规模5%的比例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15

鼓励产业基金招募有实力的人才。

对当年实际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基金,在基金托管或监管金融机构出具投资证书后,按照其当年实际投资额0.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对实际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基金,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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