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诞生于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金融是一种在人与人之间分配资金的活动,它高度依赖于信息的交流。与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和传输有关的技术发展可以提高金融活动的成本和效率。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应用相关技术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
因此,金融的发展与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在历史上,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始于14-15世纪,当时它在意大利产生。

是科技的简称,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技术的发展路线不是连续的线性函数,而是飞跃式的。
仅仅两个半世纪前,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和技术水平还相当低,三次工业革命大大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在19世纪中期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科学技术”一词应运而生。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国文献中出现了“科学技术”一词,后来简称为“科技”,沿用至今。
这说明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出现了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根据不同阶段的技术群体和金融整合的不同,整合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01早期
与金融科技结合的早期阶段大致发生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到20世纪60年代之间。前期交通条件不发达,融资方利用马车、火车等出行工具拜访客户,获取信息。金融家使用毛笔、钢笔、羊皮纸等书写工具书写合同,各个时期的金融从业者使用那个时期的工具完成金融服务。金融活动的发展必然依赖于特定时期的技术条件并受其限制。
1837年,美国人塞缪尔·莫尔斯发明了电报,这是通信领域的一次伟大变革,永远改变了人类的通信方式。电报的发明使得信息能够通过铜线上的电脉冲来传输,并且消息的每个字符根据莫尔斯电码被转换成一系列长或短的电脉冲并被传输。
1876年,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亚历山大·贝尔(Alexander Bell)发明了电话,突破了电报只能传递象形信息的局限,不需要专业的编解码程序就可以传递声音。
电话一经问世,就迅速得到普及和使用。金融业的电话银行业务依靠电话作为通讯工具,客户不再需要亲自拜访银行人员,可以即时、清晰地进行沟通,大大降低了金融活动的交易成本。
前期,计算机尚未发明,信息技术革命尚未启动,金融与科技只是初级接触,表现为物理形态、功能单一、科技含量低的科技产品在金融业务中的简单应用。直到计算机的出现,通信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有了足够的规模和影响力。
02金融电子化阶段
金融电子化阶段大致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在这个阶段,大型电子计算机逐渐普及。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始使用大型电子计算机。起初,它们只用于简单的计算,而不是算盘计算器等传统的计算工具。后来,他们开始把柜台前的各种信息输入电脑。
随着通信技术与金融领域的结合,出现了ATM和POS这两种基于电子计算机等各种技术的第一代金融科技产品。
ATM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发明的,后来被广泛使用。ATM作为一种自动化设备,取代了操作相对简单但业务量巨大的存取款、转账等基础业务,解放了商业银行传统的“8小时”柜员,打破了银行服务的时间限制,扩大了服务的地域范围。
随着ATM功能的发展,无卡存取款、无存折存取款、手机预约存取款、自助缴费等功能都是在基本存取款和转账功能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

POS机发明于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开始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POS机可以进行非现金结算,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账的功能。
03金融互联网阶段
金融化阶段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
现阶段,互联网正在社会各行各业迅速普及。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一是金融机构建立网站,开展网上业务。其次,他们完成了商业网络。此外,他们实现了全国计算机处理联网。传统金融服务,如支付、转账、保险理赔、基金证券交易等。,已经上线,大大降低了金融服务需求方的搜索成本和供应商的获客成本。
与此同时,一些互联网公司开始利用自身的用户规模、用户忠诚度和商业模式涉足支付、投融资等金融业务,催生了第三方支付、点对点借贷、众筹等金融业态。
与金融电子化阶段相比,互联网改革了信息传递方式,创新了金融服务模式,将金融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甚至出现了无实体的网络银行。在金融互联网阶段,金融行业的纸质数据变成了电子数据,通过互联网这个高速公路快速传递。
1995年10月,网上银行开始在美国出现,1996年6月,中国银行业也开始联网。中国银行率先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开始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银行服务。同年,招商银行成为国内首家推出网上银行的银行。随后,各中资银行纷纷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开展网上银行业务。
04金融科技阶段
金融科技阶段从2003年开始。金融互联网化后,金融机构纷纷上线,基于互联网的科技手段进一步与金融结合,实现了深度融合。这一阶段的代表技术有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催生了移动支付、刷脸支付、智能投顾、保险科技、虚拟货币等新业态。
与前一阶段相比,这一阶段的整合是由科技公司发起的。传统金融机构由于技术水平有限,处于被动地位。科技公司不仅从事支付、投融资等金融业务,还涉足金融基础设施,增加了市场份额,金融混业发展趋势更加明显。
而且金融科技阶段的创新比前一阶段更复杂、更深入、更具颠覆性,涉及金融功能的深化和优化、金融机构功能的部分替代、金融商业模式的改变和金融生态平衡的打破。
可见,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产物,这种“深度”至少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从融合的角度来看,金融科技已经深入到计算机程序的算法层面,是微观的、不可分割的,而不仅仅是科技产品的日常使用。

第二,从整合后的功能来看,科技优化和延伸了财务功能,精简了财务业务流程,改变了财务组织架构,而不仅仅是财务业务的辅助工具。
第三,从趋同的影响范围来看,全球金融业发生趋同,发达国家纷纷加入国际竞争。政府主导的政策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而不仅仅是分散收敛在一个国家或一些地区的金融业。
第四,从融合后金融与科技产业相关性的变化来看,金融与科技产业的边界趋于模糊,科技公司开始从事金融业务,金融机构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科技公司也成为金融风险来源和传导的一部分,可能被纳入金融监管,而不仅仅是服务外包或第三方技术提供商。
人的智能、反应能力、识别准确性等能力对金融活动和功能的限制,在金融科技时代已经被科技大大延伸。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发展、完善、成熟和突破,科技的作用日益强大。
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通过个性化、碎片化、模块化的功能组合不断匹配,推陈出新,不断强化金融功能,简化流程,替代简单重复的劳动,强化金融服务的个性化和客户的参与感,颠覆金融活动的管理和组织模式,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活力源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