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涉及燃气、危化品等行业领域

核心提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6月13日,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深刻吸取贵州省贵阳市“6·12”泄漏事故教训和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的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立即组织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6月13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深刻吸取贵州贵阳6·12泄漏事故和湖北十堰6·13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的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城市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省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各项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处置、市场监管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三管三要”的原则,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深化违法违规“小化学品”和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废弃闲置厂房和仓库、城乡结合部等偏远场所、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及重要设施附近的化学品储存区域、油品和化学品主要储存、加工和配送的化学工业园区、化学品储罐数量多且密集的工业集中区域,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储存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措施。在充装或装载货物前,必须检查罐车充装危险货物的适用介质范围和批准的装载质量,确保包装容器无破损和泄漏,罐车、移动罐和罐体的封闭装置关闭。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装载检查记录制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卸载作业。

《通知》明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排查整改方案,立即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组织对城市燃气管道特别是老旧城市燃气管道的检测、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距居民区、工厂、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铁路、公路、隧道、市政地下管网和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或者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限期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加强燃气管道检修、动火、受限空房间等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作业审批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城市燃气管道日常巡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加强城市燃气管道规划建设,城市燃气管道规划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协调,并与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房间和设施相衔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确保排查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留形式。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纳入当前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办范围,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记者张毅

来源:山西日报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