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台州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大检查,全力防范和消除重大风险,以实际行动坚守安全底线。
此次安全检查将以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废物、文化旅游场所等21个重点行业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我市在国家、省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落实55项具体任务,重点检查各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等情况。

安全检查时间从本月开始至第二十次党代会闭幕,包括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回头看”检查。这四个方面的考察,不分阶段,贯穿全过程。市政府成立了6个督导检查组和多个暗访组,既督导隐患排查,又督导排查过程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安全检查期间,各市、各部门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排查隐患,全面整改问题,全面控制风险。进行严格的调查,强调准确性和有效性,遵循法律法规。不搞简单化、一刀切,确保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检查】台州55个检查点看这里。
1、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1.各级党委是否自觉承担“促进一方发展、保障另一方安全”的政治责任,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是否制定了2022年党委常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 2.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常委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 3.各级党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员是否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 4.是否对下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评价,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安全生产工作绩效是否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综合考核报告。
★ 5.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
2.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
★ 6.各级政府是否将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是否制定了2022年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 7.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和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极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 8.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统筹推进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 9.各市是否继续推进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确保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要求到位;是否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力量的要求,推动辖区内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参照执行。
★ 10.各城市是否定期组织重大安全隐患调研,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积极协调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安全工作。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 11.是否按照“三管三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
★ 12.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务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的漏洞。
★ 13.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是否参照主管安全的政府常务,加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 14.是否推动涉及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道路交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相关部门抓全链条安全监管。
★ 15.是否对安全生产相关但已经下放的事项进行评价。
4.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追究
★ 16.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否追究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否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 17.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18.是否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到位。
5、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19.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20.是否组织“开学第一课”,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 21.重特大事故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了行业禁入的相关规定。

★ 22.是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责任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挂名等逃避安全责任的现象。
6.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 23.各市、各有关部门是否落实《泰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危化品、燃气两项集中整治,推动46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 24.各市及相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形成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风险识别清单和“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
★ 25.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隐患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和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业并追究刑事责任;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上报并推动协调解决。
★ 26.是否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关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
7、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守护情况
★ 27.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是否存在“审批、设计、施工同时进行”的情况。
★ 28.是否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合理规划工业安全发展布局,严格执行安全许可条件;是否按时间顺序推进化工园区“十禁两禁”整改升级。
★ 29.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和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门槛;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强行上马不达标项目的情况。
8、违法分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
★ 30.有关部门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 31.是否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合格方的责任。
★ 32.国企总部是否建立了专业的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惩罚。
9.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 3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经营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
★ 34.危险岗位是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数量,是否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 35.有关部门是否在非法用工突出的行业部署开展了重点执法检查;是否在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安全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 36.是否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假冒政府网站专项行动,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
10、“违章处理”工作的开展。
★ 37.各市及相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打非”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油气管道乱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建设、客船渔船非法营运等各类典型违法行为,是否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监管不到位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严厉处罚。
★ 38.是否加大违法处理曝光和警示力度,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发挥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 39.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严厉查处“猫鼠一家”等腐败行为。
1、执法检查松软整治。
★ 40.相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时,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有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是否有多个违法行为的案件合并处罚;涉嫌犯罪是否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 41.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确定各市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指定重点检查企业。
★ 42.相关部门是否综合采取“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 43.执法过程中是否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参与,推进异地交叉质证,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充分利用新技术和信息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12、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 44.市监察执法队的监察力量能否承担监察任务,是否存在执法责任层层下放等行为,安全执法队是否简单合并。
★ 45.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46.是否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执法队伍专业培训,执法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 47.是否加强专业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
13、安全生产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