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是否属于软件企业吉威空间科创板首轮问询这样答复

核心提示来源:资本邦  近日,资本邦了解到,北京吉威空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吉威空间主营业务和产品、市场空间和业绩增长可持续性、技术先进性、毛利率、销售费用、应收账款、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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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本邦获悉,北京极维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了科创板首轮问询。

图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在科创板第一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集中在吉威空的主营业务及产品、市场空及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先进技术、毛利率、销售费用、应收账款、预计负债等16个问题。

关于主营业务和产品,上交所要求发行人用简明、清晰、易懂的语言说明:各业务板块、业务类别、主要产品划分的依据、对应关系和差异,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表现形式,核心技术在主要产品或服务中的作用;发行人业务的各类型、各领域的发展演变情况,发行人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的全部资质、许可和证明;根据发行人用于系统集成服务的部分业务类别的软件收入,以及增值税在报告期内的征收和返还情况,无论是否属于软件企业。

魏空回复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认定,是指对信息传递、信息生产、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提供的服务,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上述表述。

根据当时有效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3年9月29日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主要经营主体之一的北京极微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颁发了软件企业认定书,并于2014年7月18日向本公司的前身北京极微时代软件有限公司颁发了软件企业认定书。上述证书未注明有效期。

2015年《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行政审批项目“软件企业认定”;同时,《软件企业认证管理办法》于2016年到期,各地经信委不再颁发新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和遥感应用技术服务为核心业务。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公司业务经营及认证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照业务类型,公司分为自有软件销售、软件定制服务、数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四大类。公司收入主要来自软件收入。报告期内,自有软件销售和软件定制服务的软件收入之和分别达到79.66%、61.07%、85.51%和66.61%。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即征即退。

根据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负担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政策中明确提出,销售经税务机关批准并取得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证》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销售非软件产品不能享受上述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公司的业务类别可分为自有软件销售、软件定制服务、数据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服务。

自有软件销售业务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种工具软件、系统软件、平台软件和核心组件。这些产品是标准化产品。对已申请软件著作权且符合税收政策的产品销售,适用征退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定制服务是根据相关行业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建立的,以项目的形式进行。

软件定制服务中每个项目的收入都是根据合同要求定制开发或服务。对于符合税收政策的开发或相关技术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定制软件服务不属于软件产品销售,不能享受即时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数据服务是数据处理业务,包括遥感影像处理、地理信息处理、三维模型制作等生产性任务,以及面向管理和应用的数据数据库建设和统计分析任务。数据服务的结果是根据各种项目的合同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不是销售软件产品,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由于数据技术服务不提供与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服务,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

系统集成服务是公司自有或定制的软件与第三方软硬件系统和数据的集成。

系统集成服务中与第三方软硬件集成相关的收入,不属于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收入,也不属于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收入,不能享受退税、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综上,公司自身符合税收政策的软件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符合税收政策的软件定制服务业务,实行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8-2021年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收入分别为2635.94万元、5820.93万元、1231.87万元、3373.97万元。

增值税后收取和退还的软件收入与同期各种业务类型的收入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1)非增值税退税收入主要指除自有软件销售收入以外的其他三类收入。这三类收入不是来自于自有软件产品的销售,因此不能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2)根据税务要求,公司以当月开票金额申报增值税退税,但财务确认收入的时间与开票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行业分类指引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认定,公司在“软件企业认定”政策取消前取得了软件企业认定资格。2018-2021年仅自有软件销售和软件定制服务分别占公司销售收入的79.66%、61.07%、85.51%和66.61%。除第三方软硬件系统外,公司系统集成服务的自有软件均为软件收入。因此,该公司属于软件企业。

关于最近一期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在报告期外长期亏损。各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7903.12万元、-2575.59万元、3519.99万元和-1723.89万元。公司最近期末未赔亏损为偶然因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初未赔亏损相对较大,以及收入的季节性影响。

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外的长期亏损,发行人除2020年末外各报告期末未弥补亏损的原因,以及“公司最近期末未弥补亏损为偶发性因素”的表述是否客观审慎。

维基空回复称,由于公司于2012年11月19日以整体变更方式改制成立,2012-2015年实现盈利,2016-2017年亏损导致报告期初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16-2018年亏损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专项领域改革正式启动。公司原主要测绘客户合并为新成立的专业领域分公司,公司专业领域项目因较大的机构调整受到严重影响。201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成立自然资源部,并计划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该公司的许多客户当年实际上并没有开展业务。报告期外无长期亏损。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一方面,2018年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启动,公司承接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项目,为公司2019年和2020年收入带来一定增长。另一方面,面对行业需求变化和体制改革,公司在测绘地理信息和卫星遥感应用领域向专业部门和单位提供自主研发的专业软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逐步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业和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拓展。公司对自然资源及相关行业的信息服务从2019年开始快速增长,2020年和2021年逐步增长。2019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75.59万元,主要是上年度亏损较大未弥补,整体利润已大幅下降。

2021年6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是公司业务季节性特征明显,合同的受理和结算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通常上半年的业务收入占全年的比重很小,导致净利润亏损。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9,500.54万元,较报告期初大幅增加;同时,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手合同金额为12,224.49万元,资金充裕,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公司无报告期外长期亏损,报告期初亏损主要是上年度公司业务客户所在行业或领域的少量改革业务所致。报告期内,随着客户完成改革,开展业务越来越频繁,公司业务不断扩大,盈利状况明显改善,业绩保持快速增长。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较上年及报告期初大幅增加。到2021年6月底,未赔损失是偶然因素的说法是客观审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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