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首都
9月6日,资本邦获悉,福建Forteco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了科创板首轮问询。

图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针对13个问题,包括公司科技属性、行业领域、RD费用、核心技术收入及RD情况、存货、实际控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福特科第一轮询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科技的属性。
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在《科技创新板关于企业发行上市申请和推荐的暂行规定》的行业领域中定位为“符合科技创新板定位的其他领域”,但现有材料未能充分说明其依据。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根据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及其所处行业细分领域的发展规划,结合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的相关情况,分析发行人的新技术、新产品是否属于国家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板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领域,是否具有原创性, 领先性和前沿性,公司是否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结合上述事项证明公司行业领域“其他领域符合科技创新板定位”的依据是否充分。
福特回复称,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光学元件和精密光学镜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光学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精密光学平面元件、精密光学镜头、精密光学元件等精密光学元件、高清视频监控镜头、ITS镜头、机器视觉镜头、车载镜头、智能识别镜头、红外镜头、紫外镜头、星光级超高清高速摄像镜头、抗辐射特种镜头等精密光学镜头。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半导体检测、光电仪器、智能制造、机器视觉、生物医学、汽车安全和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汽车激光雷达、工业激光、5G光通信、航空航天、生物识别、AR/VR等高端光学应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光电子器件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精密光学元件和精密光学透镜属于1.1.2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1.2.2专用电子设备制造、2.1.1机器人及增材设备制造、2.1.3智能测控设备制造、4.2.1先进医疗设备等类别。
相关政策是直接支持国家科技创新计划和鼓励公司主营业务精密光学元件和精密光学镜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产业政策,为公司业务拓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光学元件和精密光学镜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光学产品作为信息获取与处理、能量传输与转换系统中的主要器件,是各种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产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行业目录中,光学产品并不直接作为一种行业类别,而是作为部分行业的相应细分产品,体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涵盖的类别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申请和推荐科技创新板企业发行上市的暂行规定》,申请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属于以下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和环境保护;生物医学领域;其他领域符合科技创新板的定位。
从发行人产品和应用领域来看,报告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产品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2.98%、73.17%和73.52%;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分别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78.65%、71.61%和68.9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某类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或等于50%时,归入该业务对应的行业。”
经与本公司中介机构深入论证和审慎评估,发行人应定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申请和推荐科技创新板企业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公司所属行业属于科技创新板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领域。
公司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均可产业化并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
综上所述,经过与中介机构的深入论证和审慎评估,公司将所属行业重新定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企业上市发行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公司所属行业属于科技创新板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领域。
根据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细分领域发展规划,结合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发行人的新技术、新产品属于国家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板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领域,具有原创性、领先性和前沿性。公司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在科创板的行业领域中,将公司所属行业归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是有充分依据的。

关于竞争情况和市场地位,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差异化竞争战略”的具体含义,财务指标和技术实力指标处于同行业中间水平时公司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竞品与技术指标的选择标准和比较结论,所选竞品是否能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及具体依据。
福特回答说,由于精密光学产品种类繁多,很多产品属于定制产品。为保证竞品的可比性,在选择竞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对公司而言,应属于对销售收入贡献较大或能代表技术水平的产品;对于可比公司,应属于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中披露的对其收入贡献较大的产品或在其官网披露技术指标的产品。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产品比较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在精密光学元件方面,和医用光学元件方面,公司产品在高精度、量产和一致性方面具有优势;对于精密光学棱镜、玻璃球面透镜、非球面透镜、自由曲面光学元件和精密偏光元件/波片,我们产品的加工精度达到或超过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技术指标;
精密光学镜头方面,针对其镜头、CS接口变焦镜头、黑色镜头,公司产品的技术指标如清晰度、光通量等高于同行业公司,配套芯片种类更多;与同行业的公司相比,我们的紫外线镜头具有更宽的工作波段和更广泛的应用范围。通过比较,公司竞品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可比公司水平。
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公布的《2019年中国光学元器件行业概况》、《2020年中国光学材料及元器件行业概况》等报告和公开披露的信息,傅晶科技、蓝特光学、毛莱光学、富光、宇通光学等都是行业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代表性。上述公司官网披露的产品通常是该公司最新的代表产品。比较时,选取其产品公开披露的技术指标的最佳值,选取的竞品能代表行业的先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