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师名医工作室申报推荐的通知

根据《忻州市招才引智扶持政策》文件精神,决定在忻州市教育、卫生、宣传、文化等领域建立一批以高层次人才姓名及其专业特点命名的名师、名医、名师工作室,成为高层次人才开展该领域创新研究、培养后备人才的平台。在取得科研成果、加强学科建设的同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为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现将申请和推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配额选择
忻州市第一批名师名医工作室计划遴选15个左右,其中名师名医名师工作室5个左右。
二、申报对象及资格条件
名医工作室由1名领导和5名左右成员组成。
领导者的资格
工作室领导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年龄一般在57岁以下,身体健康;在忻州市教学、医疗、创作、科研一线工作;丰富而独特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在该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业界有口皆碑;较强的组织、管理、引导和创新能力;热心培养青年人才,热爱事业,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市委联系的优秀专家、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三晋人才”计划支持的骨干级以上拔尖人才。
2.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主要负责人,省级以上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名医,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高级教学教师、卫生专业人员和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省内外知名度高、社会认可度高的民间人才。
4.在该领域有较高认可度,为忻州教育、卫生、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以下人员一般不列入推荐范围: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会员条件
工作室成员一般由领导自主选拔确定。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在忻州工作,是本领域具有较强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较强的团队精神,愿意并能够承担工作室相应的工作任务。
机组的支持条件
工作室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设立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并适当减少负责人的日常一般性工作。
三。工作程序
名医工作室评选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统筹兼顾,覆盖面广,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以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
出版条件
发布正式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申报条件和程序。
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符合领导资格的人才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提出支持措施,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同意。之后,市级单位按各自行业领域分别向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申报;单位先按所属行业领域向县级宣传、教育、卫生部门申报,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
2.个人推荐。符合领军人物条件的民间艺人、民间名医等民间人才,可通过县级宣传、卫生部门直接申报,县级宣传、卫生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县委组织部。
3.社会推荐。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由省委联系高级专家、市委联系优秀专家、相当水平的专家直接向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推荐。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也可以根据平时的知识直接提名。
职称考试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委组织部汇总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意见,统一将材料上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应当对推荐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评审的,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专家评审和社会投票

名医工作室评选采取专家评审和社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行业认可度和社会认可度。市委人才办会同宣传、教育、卫生等部门,按行业领域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之后根据评价得分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社会投票的候选人,进行社会投票。
检查
市委将综合专家测评和社会投票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名单并组织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职业道德和用人单位支持情况。
确定扶持对象并公示
市委人才办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扶持对象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认,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命名和列表
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补助资金落实。工作室按照相关规定选拔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
四。支持措施
给予每个工作室一次性启动资金支持5万元。对新建或成长为省级、国家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补贴。推行现代“师徒”培养模式,按每人每年学徒人数奖励“师徒”500元。
动词 (verb的缩写)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申报摘要。其中,申报表及汇总表可在忻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请根据确认材料清单准备确认材料。申报单和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
所有材料应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一致,申报书和证明材料应为完整的pdf文本,汇总表应为excel格式。
2.申报材料由各级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请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委组织部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情况报送市委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市人才办电话:
0350-3039747
市委宣传部电话:
0350-3902798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
0350-2021471
市卫生健康委电话:
0350-3331080
1.忻州名师名医工作室申报表
2.支持材料清单
3.忻州市名师名医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中共忻州市委人才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来源:新洲集团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