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试点要重点从项目所在地区和行业范围来把握

核心提示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备受关注。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专门就做好试

基础设施领域的REITs试点备受关注。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申报试点项目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试点项目的区域和行业范围、试点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程序、项目合规性审查要点,并对项目申报材料提出明确要求。8月7日,证监会还发布了《公开发行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这两个文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下一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8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哪些领域项目更适合做试点?孟玮表示,要从项目所在区域和行业范围两个方面把握重点。从项目所在地看,要聚焦重要区域,优先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纲要中的重点投资项目。支持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新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项目。

从项目所在的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两大领域。一方面,优先支持基础设施短板项目。例如仓储物流工程、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工程等。另一方面,鼓励对新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试点。比如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5G、通信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有线电视网项目、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慧城市项目等。同时,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开展试点。

此外,通知还明确,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孟玮表示,目前,所有有参与试点意向的原始权益人,均可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相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后续,各级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根据进度推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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