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襄阳日报
7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举办的首届创业集聚区工作政策培训会上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创业集聚区奖补办法,被认定的社区每年可获得5万元资金奖补。后续年审合格者可继续缴费两年。

“让更多市民在家门口更快更好地工作创业,是这个政策的初衷。”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金介绍,创业集聚区以社区创建为主阵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围绕“创新、创业、活力”的目标,打造“双创”新聚集地。

据了解,申请社区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创业集聚功能,已注册吸纳注册半年以上的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归国人员、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的小微企业100家以上,且每年新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达到上年度总数的10%,带动就业350人以上;有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创业活动场所,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设立创业政策咨询窗口;有创业服务团队,可以为有意愿的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注册代理、创业指导、资金申请、人力资源招聘等服务。
即日起,具备申请条件的社区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8月中旬截止。创业区通过申报、核实、公示、认定等程序进行认定。初审后,市人社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进行集中审核和现场核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予以认可,统一授牌,拨付奖励资金。
据了解,创业集聚区认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收回牌匾,撤销市级创业集聚区称号;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追回资金,不再受理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