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背景
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支持的载体和场所。具有基础设施完善、经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条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力高、示范带动效应强等特点。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广泛开展省级小微企业示范基地认定和培育工作,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平台资源,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截至目前,已评选出18个国家级示范基地、368个省级示范基地和4万多家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我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健康发展,在原省中小企业局制定的《山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基础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个是一般规则。明确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背景、范围和原则。
二是申报条件。提出了“市非公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基本条件,“基地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等运行条件、所需服务功能和能力等。

第三是申请程序。规范通知、申报、初审、评审、公示程序。
第四是基地管理。为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做好跟踪培育工作。
这是补充条款。
四。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