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供应链、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降本,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年,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在流通领域开展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大致想法。
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链条聚焦、协同推进”的原则,以城市为载体,以民生和消费产业为重点,构建现代供应链体系。以供应链“四化”为重点,以“五统一”为主要手段,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引导辐射作用和供应链服务商的集成管理作用,加快供应链各环节设施设备连接、数据交互畅通和资源协同共享,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整合供应链,发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发展大市场、物流、流通,实现供应链。
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现代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重点供应链企业,探索一批成熟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重要标准,提高我国供应链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优化升级,推动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目标:城市消费品社会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重点行业平均库存周转率同比增长10%以上,供应链综合成本同比下降20%以上,订单服务满意率达到80%以上,重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托盘、周转箱等物流单元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供应链重点用户系统数据通畅率同比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有关城市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农产品、快消、医药、日用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家电及家具、纺织服装以及餐饮、冷链、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行业为重点,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供应链发展基础。发挥物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加强公共服务强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推动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一是建设跨区域的国家物流枢纽。推动辐射范围广、标准化水平高、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商贸物流园区和专业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形成集交易、配送、仓储、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为一体的流通服务中心。二是引导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转型升级。鼓励大城市及城市周边的物流配送中心从仓储仓库、自建仓库升级为快周改造自动化仓库,成为提供“一对多”社会化服务的物流节点。三是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鼓励大型商圈、步行街、商业街建设公共仓储配送中心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智能化、共享化水平;推广开放式、公共化的快递终端自提设备,探索标准托盘箱替代快递三轮车箱,推动回收共享单位分拣前置、环节减少,引导企业从个体配送向片区集中配送转变。
发展单元化流通,提高供应链标准化水平。加快推广适用领域规格统一、质量合格的标准托盘,推动包装箱、周转箱、货运车辆、集装箱等物流车辆标准衔接。鼓励标准托盘和周转箱作为供应链的物流单位、计量单位和数据单位,进行采购订货、物流作业、运费计算、收发、检验,减少中间环节和货物损耗,提高供应链的单元化水平。鼓励托盘、周转箱、包装箱等物流单元化车辆的租赁和回收体系建设减少用户自购自用;依托社会力量,探索建立物流单位承运人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在硬件标准化的基础上,拓展供应链服务标准化,促进供应链流程和流通组织的优化。
加强信息化建设,发展智能供应链。首先是标准化信息数据和接口。加快推广基于全球统一代码标识的商品条码系统,促进托盘条码与商品条码、箱码与物流单元码的对接,实现商品与集装箱单元的源头信息绑定,顺畅沿供应链流通。二是提高智能化水平。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供应链的融合,开发具有供应链协同作用的公共平台,支持上下游用户生产、采购、仓储、运输、销售等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相关方单位化信息数据的正向可追溯、反向可追溯和横向可比性,充分发挥供应链在优化生产、加快周转、精准销售、质量控制和决策中的作用。
聚焦重点行业,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一是促进农产品供应链发展。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拓展产销对接、安全检验、加工包装、统一仓库调配、追溯查询等功能,并加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广以标准托盘、周转箱为单元的标准化冷链,对货物进行全程监控,“不倒货,不倒箱”。在农产品适销对路的产区推广合作社、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在产区建设公共预冷库或推广使用冷藏集装箱,弥补冷链“短板”,鼓励鲜活农产品供销合作、农资超市对接,培育一批综合性冷链服务企业。二是推动快速消费品、医药、电子商务等领域分销供应链的发展。从统一仓储配送的供应商入手,推广使用标准化单元技术,开发供应链协同平台,整合上下游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实现供需对接、集中采购、统一库存管理、支付结算、物流配送等一体化。,提高供应链的自动补货、快速反应和资源共享能力。三是推动家电、汽车零部件、日用电子产品等生产服务供应链发展。鼓励优势生产企业聚焦RD主业、辅业外包,占领价值链高端;推动专业物流企业嵌入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全流程,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四是推动纺织、服装、家具等领域柔性供应链发展。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构建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的供应链,提高创意设计、柔性定制、快速响应,缩短生产周期,优化库存结构。
推广绿色技术模式,提高供应链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结合供应链战略开展绿色流程再造,推广使用新能源物流车辆、仓储设施设备节能技术、新型绿色智能包装材料,推广共同配送、单位车辆回收等先进模式。探索流通渠道回收、委托回收、集中回收等社会化回收模式,推广应用减量化包装、可回收包装、环保可降解包装等多种绿色包装技术,减轻环境负荷和企业成本。
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方向和方式
中央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主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做好基础性和公共性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支持供应链体系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建设。
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规范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财政支持方式。要结合供应链跨区域特点,创新财政政策,对在外地注册法人但有本地实体的机构,以及在本地注册法人但在其他地区建实体的机构,在本地申请项目。因地制宜,以3-5条供应链为重点,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每条供应链沿线选择2-6家大型承接主体,推动城市“结盟”、企业“结对”的跨区域联动合作,促进“大市场、大流通”发展。要严格资金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办公楼、道路等。不购买非标车辆,用于工作开支;不支持有财务风险、发展模式不成熟的平台;关联方交易金额不得计入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集团公司的信息平台项目。实施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绩效评价结果要上报商务部和财政部。
四。城市状况声明
供应链系统建设应用应遵循公开、公平、透明和自愿的原则。考虑到供应链体系建设对当地经济规模和企业发展基础要求较高,申请城市必须有积极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属于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商贸物流节点城市。
2017年GDP突破2500亿元,或位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
中央前期支持开展物流标准化和供应链体系建设的城市,未完成相关工作的,2018年不纳入支持范围。
根据地方申报和评估结果,对确定的城市分类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强对城市实施的对口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建设完成后对城市进行绩效评估。市主管部门是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科学编制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尽快编制计划。市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本地行业实际,按照任务要求编制申报方案,着力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做到思路清晰、目标量化、任务具体、措施有力、特色突出。具体应包括:现有工作基础、工作目标、行业内供应链的选择、任务内容、资金支持重点、费用范围、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在供应链项目设计和金融支持方式上,方案应体现以城市为中心的供应链跨区域驱动,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在组织实施方面,可以促进供应链上下游联动,合作共赢,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规范管理项目。市主管部门要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统一申报和评审项目,分批审核验收,规范程序,不得拆分资金或方向。各责任处室要加强学习研究、分类指导和过程检查,做到项目建设与样板推广并重、效益与效果并重。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签订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建立工作进度档案,鼓励供应链企业共同申报、共同推进、共同共赢。
加强资金监管。有关省市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细化费用清单,加强资金监管。要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财务人员的指导,督促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夯实工作基础。鼓励发挥行业协会和联盟组织的优势,制定和推广供应链管理团体标准,开展相关认证;加强业务培训和标准宣传,开展相关统计分析,监控效益、成本等指标,反映工作成果;总结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经验和成果,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市主管部门的申请方案应于2018年6月5日前报送商务部和财政部进行评估。经评审确定为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的,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完善的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具体项目清单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应在次年2月底前及时提交,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估应在总体建设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2017年供应链体系建设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本通知精神自主组织实施。

附件:1。拟重点实施的部分国家标准目录
2.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估表
联系信息: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张洋
010-68552794 MOF _ syc @ 126.com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任宏伟
010-85093794 renhongwei@mofcom.gov.cn
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6日
附件1:
主要国家标准清单
1.联运通用平板托盘的主要尺寸和公差符合1200mm×1000mm的规格。
2.联运通用平板托盘的性能要求和试验选择
3.托盘编码和条形码表示
4.商用托盘射频识别标签的应用规范
5.托盘共用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6.托盘租赁企业服务规范
7.通用系统托盘质量验收规范
8.“刚性立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符合600 mm×400mm模块系列规格。
9.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外形尺寸、轴重和质量限值》和《系列2集装箱的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车体内部轮廓为2450mm或2050mm,与标准托盘相匹配。
10.一般仓库和库区规划和设计参数
11.《商品条码零售商品代码和条码表示》强制性国家标准
12.《商品条码储运包装商品代码和条码表示法》
13.商品条码物流单元代码和条码表示
14.商品条码店内条码
15.《快递包装用品第2部分:包装箱》符合600mm×400mm模块系列规格。
16.物联网系统的接口要求
17.供应链管理

18.供应链管理业务参考模型
19.整个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的参考功能框架
20.绿色仓库的要求与评价
1.供应链管理中的中药编码与表示
22.供应链风险管理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