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多个版本的意见稿和管理规定,并向各省级局下发了节目内容的管理要求。边肖收集内部资料,总结了各种主流视频形式的管理规定,并附上我自己的一些政策见解,为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品种政策要求
禁止脱口秀:调侃热点;涉及党史、国史、军史、民族、外交等敏感问题。
禁止亲子节目:炫富,过度包装。
相亲节目:价值取向要正确。
选秀节目:在环节设置、选手背景、选手形象、节目内容等方面避免低俗恶搞和过度娱乐化。
评论:
很多头部网站热衷于开设自己的综艺节目,用各种手段吸引大家的眼球。总局将加强对未来项目的管理。综艺节目禁止调侃热点、国家、民族等敏感问题,避免错误的价值取向和过度娱乐化。
海外政策要求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络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是规范引进渠道。依法取得视听节目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许可事项中含有“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的网站,可以引进境外电视剧进行信息网络传播。
二是引入总量控制。年度引进播出的境外电视剧总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境内电视剧总量的30%。
第三,内容送审。年度网站引进计划由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初审后于上年底前上报广电总局;每年2月20日前,总局将在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公布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拟引进境外影视剧相关信息。根据平台发布的信息,引进网站将相关材料上报当地省级广电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将发放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四是统一注册。通过不同渠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应在上述平台注册。
评论:
国家海外剧一直是严格的管控机制。如今,视听传播是海外剧的重要媒体渠道。要合法合法引进境外剧,必须符合持有音像许可证,包含“第二类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的经营范围。所有非许可单位引进的境外剧都属于非法引进传播,正规渠道应该尽快叫停。
直播活动的政策要求
《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
准入条件:持有许可证第一类第五项的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播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和事件的音视频;持有许可证第二类第七项的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播一般社会团体举办的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的视频和音频。
提前报批:重大活动和事件直播应提前5天,一般活动和事件直播应提前48小时,拟直播的具体活动相关信息应报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境外直播大型影视节目,应提前30天向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总局审批。
评论:
1.具有第一类和第五类直播业务许可范围的持牌机构,可以直播重大军事政治、经济社会大型文化体育赛事等。
2.持有第二类第七条直播业务范围的,可以在线直播小型演唱会、游戏比赛、小型活动。
3.以上第一项需提前5天报批,第二项需提前48小时报批。海外直播节目应提前30天报批。
《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
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和事件进行直播,不得开通弹幕功能;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直播中开启弹幕功能的,应当加强弹幕内容的管理能力,配备专门的审核人员对弹幕内容进行审核。
在弹幕发布服务管理中,应当执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弹幕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评论:
考虑到弹幕的实时性,直播节目应严格管理弹幕,避免直播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
直播节目的政策要求
秀场直播平台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直播业务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内容保障制度和人力资源配置。直播节目的网络平台应当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节目的网络直播平台应该标注直播间的内容和对应的主播。按照音乐、舞蹈、唱歌、健身、游戏等分类标注。根据不同节目的特点,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各演播室必须在直播页面上标注节目类别和演播室号。
网络直播平台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时预警和屏蔽违法不良内容。对点击量高、打赏金额高、经营类别出现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重点监控和审核机制,跟踪节目动态,分析剧情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导向出现偏差和问题。
评论:
直播节目内容,无需证书,只需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即可。弹幕评论的内容也要严格管理。
短视频平台内容管理

1.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主编内容管理责任制。
2.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核后播出的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都要经过内容审核才能播出,包括节目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
3.在内容布局上,网络短视频平台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正面话题的设置,加强正能量内容的建设和储备。
4.网络短视频平台对节目内容的审核,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的内容标准进行。
5.杜绝政治有害、淫秽、色情、低俗、不雅、无害、无益的短视频内容。
6.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擅自删减、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剧等广播电视视听作品;没有PGC提供的版权证明,不得转发P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
7.网络短视频平台应符合国家新闻节目管理规定,不得转发UGC上传的时政社会新闻短视频节目;不得转发尚未核实是否具有开办视听新闻节目资格的PGC机构上传的时政社会新闻短视频节目。
8.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转发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未经国家批准播出的,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节目中的片段。
评论:
1.不明确短视频机构需要持有视听证。但要在省广管局备案。
2.随着的野蛮生长,未来短视频的转发、二次剪辑、版权都将受到严格管理。
3.严格管理短视频内容本身的公序良俗和言论。
人工智能行业的管理要求
关于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网络视听业务管理的通知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需要利用人像合成、语音模拟等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在线视听服务,或者与其他机构合作利用相关技术开展在线视听服务的,须将相关业务方案报其所在地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利用相关技术开展网络视听业务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管理措施,配备与新技术应用相匹配的专业人员和人机一体化防控保障手段。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登记备案时,采用人像合成、语音模拟等技术开展网络视听业务的,应当全程标注相关节目。标识方式和内容应当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结合实际设计,确保明显可识别、防伪造、防篡改和可追溯。
评论:
中心思想是,开展上述业务的机构不需要办理音像证,需要在省级广播剧登记备案,自己的业务由相关机构统一管理。
特殊项目的具体管理规定
网络时政视听新闻节目管理要求
互联网节目服务单位播出的时政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节目和中央新闻单位网站发布的时政视听新闻节目。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上传时政视听新闻节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播放、链接、聚合、整合非法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的节目。
重大主题和特殊项目的管理要求
对于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以及所有涉及政治、军事、外事、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网络视听节目。,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管理的有关规定。节目上线前,应当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方面的意见。
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生平、事迹、思想、工作和生活经历的;反映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反映和讲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纲领、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经验。
用户上传程序管理要求
网站不得转发用户上传的各类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剧等广播电视视听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的整部影片或片段。
今年治疗的:
用户直播间转发海外综艺直播节目;
用户上传海外电视剧片段;
用户上传整部国外纪录片;
编辑、改编、剪辑、预告片等节目管理要求。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坚决禁止非法抓取、编辑改编视听节目,各视听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诋毁经典文化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化作品、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视听原创节目进行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新字幕,不得截取部分节目的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允许传播和编辑愿意产生歧义的作品的节目片段。严格管理包括网友上传的类似改编节目,不为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编辑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
加强网络电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的管理。各视听节目网站播出的电影、预告片对应的节目必须是合法的广播影视节目和原创网络视听节目。
评论:
网站在发布上述四种节目时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否则将存在停播和被强制下架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