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亏150万

核心提示中国基金报记者 颜颖又有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被罚!日前,证监会官网更新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方正证券资管分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兼权益研究负责人孔某熠因违法买卖股票,被证监会开出罚单。据调查,孔某熠使用其姨夫开立的个人账户,在2019年4月至2

中国基金报记者闫颖

又一个证券从业人员因为炒股被处罚!

日前,证监会官网更新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方正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兼股票研究负责人孔某毅因违规买卖股票被证监会罚款。

据调查,孔某毅在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利用其叔叔开设的个人账户交易股票133只,累计交易金额4557.43万元。但并没有盈利,反而亏损了13300元。正因为如此,证监会最终处以20万元罚款。

看看细节-

400万+百万的交易金额是13300元。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股票交易”的禁令,是证券行业最广为人知的“规矩”,前中后台各部门都必须遵守。对于投资研究者来说,更需要严格执行这个规则。但是,也有很多从业者冒着生命危险。

为了躲避监管调查,非法炒股者往往避免使用自己的账户、手机号码、银行卡等信息。经监管部门调查,孔某义于2015年2月在财新证券湘潭韶山中路营业部使用其叔叔刘某宁开设的证券账户。开户时留下的手机号是他妈妈的手机号。

资金来源方面,从开户到最后一个交易日,共转入账户67.69万元。其中20万元来自孔某义母亲,37.69万元来自孔某义,另有10万元来自孔某义朋友的母亲。

对此,证监会根据孔某乙自认订购手机号、关联方说明、银证转账流水等证据,认定孔某乙于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控制使用“刘某宁”财新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相关利润归孔某乙所有。

上述期间,该账户交易中信证券、平安银行等股票133只,累计买入交易2288.56万元,累计卖出交易2688.67万元,累计成交4557.43万元,累计亏损1.33万元。从交易数据来看,孔某毅的下单比较频繁。

证监会指出,孔某毅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实际控制和使用“刘某宁”财新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从业人员不得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由于交易不盈利,证监会最终对孔某毅罚款20万元。

法律索引-

《证券法》第四十条: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人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和出售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八年晋升为研究总监

相比20万元的罚款,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往往对职业生涯造成一定影响,更令人遗憾。

公开资料显示,孔某毅1983年12月出生,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金融工程硕士;2012年7月加入某头部基金公司,历任国际投资部、投研部研究员。2018年1月,孔某毅加入民生证券投资部,担任投资经理。

2020年3月,孔某毅加入方正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担任投资经理兼权益研究总监。短短八年,我完成了从研究员到权益研究总监的晋升。

孔某毅在方正证券任职期间,先后管理过“方正证券金色港湾六个月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方正证券金利芳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两款产品,均为证券公司公募改制的大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020年底,孔某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方正证券开始组建经验成熟的投研团队,引进有投资经验的研究负责人组建新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全面覆盖消费、科技、先进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并从公募基金中引进具有10年以上公募投研经验的投资领军人物,打造投资业绩具有竞争力、风格稳健、实战能力突出的投资。

2021年5月,方正证券发布基金经理变更公告,以“个人原因”解聘孔某毅的两只产品基金经理。当时方正证券公告称,孔某毅离职后继续在公司从事股权研究。此时距离监管调查账户的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只有两个多月。

目前在中证协官网上无法查询孔某毅的证券业务信息。

在这一年中,许多从业者受到了惩罚。

今年以来,业内已有多名证券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处罚,其中不少从业时间较长、职位较高,交易金额频繁过亿,涉及多种形式的违规交易。

例如,今年6月,上海证监局对海通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部原副主任刘进行了7年的非法股票交易处罚。刘累计成交金额146.82亿元,获利5463.87万元。监管部门已对他处以总计1.09亿元的罚款,创下了近年来个人罚款的新纪录。

今年5月,广东证监局对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产管理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鑫进行了处罚。由于周某新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收敛交易金额1.09亿元,最终被罚款共计632.6万元。

此外,今年7月,陕西证监局对时任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的周某虎进行了违规炒股处罚。值得关注的是,周某虎通过自己的账户和手机下单,这在以往的案件中并不常见。

今年7月,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从事投行业务的金,向朋友建议买入一只“有重组可能”的股票,朋友帮其买入部分股票,也被宁波证监局认定构成“以他人名义持有并买卖股票”,其违法所得被没收,罚款105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将“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写入《证券法》的主要重要考虑是保证市场的公平性。证券从业人员掌握的未公开信息可能比普通投资者能够理解的更多,可能利用自己的业务优势、信息优势甚至内幕信息参与股票交易。

对于借用他人账号、手机号等的逃费行为。,监管还会从手机IP、电脑IP、无线网络等方面进行调查。“经常在河边散步,员工也需要避免鞋子湿。”

编辑: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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