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层转板上市倒计时!沪深交易所发布转板配套业务规则,这些公司有望“尝鲜”申报转板

核心提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再迈一步。7月23日,沪深交易所发布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对转板上市公司报告书的信息披露原则及主要内容与格式、转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转板上市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进

新三板入选上市公司将向科技创新板、创业板上市再迈进一步。

7月23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新三板选层挂牌公司配套业务规则,对转板挂牌公司报告的信息披露原则、主要内容与格式、转板挂牌申请文件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实践路径,为转板挂牌实施做好了制度衔接。

先看要点:

1.创业板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与创业板总体一致,创业板上市的报告和申请文件以现有IPO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和首发申请文件的要求为基础,进行适应性调整;

2.进一步突出重要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原则,明确重要性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精简优化概述章节;

3.充分利用选定审计和持续监管结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精简公司历史沿革、合规信息披露、上市申请文件等要求,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进一步明确了创业板上市的实践路径。

为顺利推进新三板选定公司上市制度向科技创新板和创业板过渡,7月23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二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

上交所、深交所指出,配套规则的发布细化了此前发布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试行办法》的要求和措施,对转板挂牌报告的信息披露原则、主要内容与格式、转板挂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转板挂牌实施的实践路径和制度衔接。

以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上市为例。深交所指出,相关规则的制定或修订遵循了以下原则。

第一,以初始规则为基础,保证信息披露原则的一致性。鉴于创业板与新三板在投资者构成、审核标准、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差异,并考虑到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规则的连续性,转板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与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大体一致。创业板上市报告和申请文件指南应根据现有创业板IPO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以及IPO申请文件的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

二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原则。转板上市报告指引结合首次信息披露实践,优化了部分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突出了重要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原则。明确重要性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精简优化概述章节,将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信息调整为“附件”,在“转板公司基本信息”章节中,不再要求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信息,删除独立性事项的列举和详尽披露,突出披露独立性缺陷及整改情况,删除具体会计政策清单。

三是充分利用抽查审计和持续督导的结果,充分发挥督导合力。考虑到入选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一年以上,转板挂牌报告指引适当简化了新三板市场公开披露的内容,如精简公司历史沿革、合规信息披露、挂牌申请文件要求等。,从而有效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同时,结合转板上市的特点,增加对转板上市期间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披露。

所选新三板挂牌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新三板挂牌配套细则的发布,沪深交易所对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新三板挂牌首单申请越来越近。

近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丽回应了新三板精选层相关问题。

高丽表示,2019年10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证监会持续推进新三板深化改革,设立遴选层,推出转板挂牌、公开发行、连续竞价等定向机制,有效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衔接。

目前,入选层共有57家上市公司,其中中小企业占79%,70%以上属于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了一批“小而美”特色的创新型企业。2020年年报显示,精选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平均增长11.36%和17.74%。总体来看,各方反应积极,达到了预期效果。

自2020年7月27日开市以来,所选市场运行平稳,各项市场化基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从发行融资情况看,询价、定价和配售机制有效运行,共募集资金139.38亿元,平均市盈率26.62倍。市场定价功能逐步增强;从市场交易来看,连续竞价机制运行平稳,交易效率明显提高,形成相对稳定的价格走势。日均振幅在2%-8%之间,没有大起大落的异常情况。普遍认为,精选层已初步具备服务中小企业公开发行和交易的市场功能。

高丽指出,选择层将运行一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让挂牌的指导意见》,转让挂牌制度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目前各种配套系统已经陆续发布。符合条件的入选企业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中介机构核查后,将有序启动转板上市准备工作。

根据转板上市办法,申请转板的公司应符合科技创新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条件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转让公司应在所选层连续上市一年以上,不存在所选层应转出的情形。

哪些公司有望成为首批申报转板的公司?

根据转板办法,申请转板至科技创新板和创业板的入选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社会公众持有公司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比例达到10%以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上市相关事项的决议,公告日前六十个交易日通过精选层竞价交易实现的股票累计交易量不低于一千万股;

且市值等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有投票权差额安排的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投票权差额安排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板转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涉及市值指标的,以向沪深交易所申请板转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中的较低者为准。

此外,新三板精选楼层将于2020年7月27日开市交易。按照要求,申请转板上市要在所选楼层上市满一年。

这也意味着,有望采取“申报转板”的企业将在首批32家入选企业中诞生。

根据股权、股东人数、交易量三大指标,前述32家入选公司中,除徐阶科技、银途网联、建邦股份等8家公司外,其余25家公司因交易量暂时不达标,基本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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