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9月9日讯近日,冷水江市检察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依法对一个通过“引流、推广”人员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前端服务的团伙提起公诉。
经审查,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付某通过网络从他人处得知通过微信拉人入群有利可图,后发展、项某为下线,、项某分别发展下线。通过层层发展下线,形成了一个30余人的“引流推广”团伙,其实质是为诈骗分子提供电信诈骗前端服务,以刷单为名实施诈骗。



“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兼职招聘人员,说是APP推广,让我接收网上的手机资料单添加微信好友。拉他们进群后,我立马就退出了。”这是犯罪嫌疑人付某的供述。具体操作方法是将包含大量手机号的通讯录文件发送到线下,然后由昵称为“顺丰”、“社区注册”等的线下微信号通过手机号添加微信好友,拉进家里指定的微信群。然后,拉人的会被要求退群或者被踢出群。每拉进来一个人,奖励10到30元不等。
什么是「引流推广」?一开始是为了推广产品,吸引人的眼球。又为什么涉嫌诈骗?“引流推广”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翻新诈骗手段的方式。犯罪嫌疑人通过添加微信,将人拉入特定的微信群,完成诈骗的“引流”任务,然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对受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这是为诈骗集团实施精准诈骗提供“前端服务”。还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兼职“引流”不可信,不要贪图眼前利益,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与陌生人聊天要谨慎,提高防范意识,筑起防诈骗的“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