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推广app?一定要多注意!日前,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1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钟某伙同妻子刘谋以推广“数码享电商”和“自动更快”APP为由,在三明市建宁、刘清等地注册登录被害人的支付宝账户,通过人脸识别添加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将银行卡内资金转入余额宝,再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2021年6月12日,被告人钟某指使妻子刘某到江西佳惠超市,利用支付宝扫码成功套现2万余元。

2021年6月27日,钟被清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刘清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银行卡、微信资金262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钟到案后如实供述,已退缴赃款赃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分子的手段层出不穷,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尤其是不善于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他们要谨防密码、指纹、面部识别等功能,不要轻易把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不让居心不良的人有可乘之机。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不要心存侥幸,去觊觎别人的财物。如果他们有罪,他们将受到惩罚!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来源: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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