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网络诈骗涉嫌犯罪!胶州法院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核心提示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多名被告人在某平台为他人吸引流量,推广网络诈骗APP,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4月,林某某等四被告人共同成立

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几名被告人为他人吸引流量,在某平台推广网络诈骗app。他们被判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至4月,林某某等4名被告人共同成立工作室。为牟取非法利益,他们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在某平台上帮助推广涉黄app的链接,并按照app下载量和会员注册量进行盈利。经查,四被告因推广上述APP,收受和解佣金共计人民币457478元。APP持有人利用上述四被告推广的APP对注册会员实施诈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法官说法】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的生活都越来越依赖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网络推广营销因其门槛低、盈利快而成为很多人的就业选择。在从事这类工作时,一定要注意查看自己提供的信息技术、营销类的网站、app是否合法。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也会或者只会被罚款。

【法官提醒】不要贪小便宜,不要出售、出借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这些重要身份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会成为犯罪的“帮凶”,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导致他人上当受骗,造成无法挽回的财产损失。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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