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这些类型的诈骗都是套路!
虚构“以房养老”项目,诱骗老年人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财产;以帮助老人高价拍卖收藏品为诱饵,诱骗老人委托其代为拍卖,骗取“拍卖费”和“手续费”......这些针对老年人的新型违法犯罪不断涌现,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2022年8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老年诈骗案件”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院审理的老年诈骗案件的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了案件高发的原因,提出了相关的诈骗防范建议。

据了解,2019年以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21起涉养老金诈骗案件,涉及受害人数量众多,罪名集中在诈骗和集资诈骗。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主要有“养老服务”诈骗、“保健品”诈骗、“收藏品”诈骗、“投资理财”诈骗、“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等五种类型。在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藏品诈骗案中,被告人艾某招募闫某等人充当话务员,通过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给被害人打电话,冒充某藏品公司工作人员,谎称可以高价追回被害人的藏品。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他以需要支付恢复证书、非物质文化遗产证书等费用为由,骗取多名老人700余万元。
在各类诈骗的背后,反映出近年来养老金诈骗案件的作案手法呈现出职业化、团伙化的趋势,诈骗分子组成犯罪集团,形成黑色产业链,各个环节分工明确,流程精简,完成诈骗。多数情况下,被告人要么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诈骗,要么以老年人群体为作案目标,通过投放广告、举办线下活动等方式接近老年人实施诈骗。陌生人作案特征明显。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分子准确地瞄准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如关心健康、养老、寻求社会认同等。,并利用老年人渴望被关心和强烈的同情心,打“感情牌”接近老年人,或以“国家政策”为背书实施诈骗,大大增加了老年人识别诈骗的难度。
北京市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建中介绍,全国打击整治老年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二中院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老年诈骗犯罪,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整治老年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骨干力量参与工作。
牢固树立办案“铁案”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充分发挥中级法院“精准解纷止争”的功能定位,对一起典型的以销售收藏品为名的老年诈骗案件,依法提升管辖,采取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把追缴定损工作作为打击老年诈骗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加强对涉案财产证据的审查甄别,充分运用财产刑、追缴、没收、退赔等法律手段,增强追缴定损效果,维护老年受害人合法权益。加强宣传发动,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开展老年诈骗知识普及,投放反诈骗宣传板和海报,扩大反诈骗宣传面;多位法官撰写的反诈骗宣传文章在《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发表,提高老年人发现和防范诈骗的能力。
发布会上,北京市二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陈胜涛、法官常艳、助理法官何震分别发布了以“养老服务”为名诈骗老年人、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老年人等5起典型案例。
菏泽网警提示:
建议老年人不断提高对诈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通过报纸、电视、手机等渠道多了解老年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对各类诈骗“套路”的敏感度,提高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如果不确定一些信息的真实性,要及时寻求亲友、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机关的帮助。面对高息回报的投资项目,理性对待投资风险。在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时,不要透露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不要向陌生账户转账。
建议家庭和社会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子女不仅要履行对老人的物质赡养义务,更要关注老人的精神世界,及时了解老人的消费情况和生活动向,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社区和社会组织要为老年人开展更多的社会公益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他们对社会认同、归属感和自我价值的心理需求。
司法机关在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对诈骗上下游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刑行衔接,切断养老诈骗犯罪的黑产链条,实现源头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