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收到骚扰电话江苏修订广告条例:未经同意不得通过电话发送广告

核心提示近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广告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信息等方式,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上网时满天飞的弹窗广告让人极为反感,对此,条

近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广告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

网上满天飞的弹窗广告,让人极其反感。对此,《规定》明确,在电子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视为发送广告。在互联网网页上以弹窗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骗点击”广告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发现违法广告怎么办?《规定》明确了两个方面的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违法广告,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停止传输等措施。制止他们,并要求通信管理部门等部门督促两个责任主体遵守规定。该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各种推销电话、短信确实给很多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容易滋生窃取公民信息的土壤,甚至成为电信诈骗的“高发区”。江苏省新修订的广告条例对公众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以后再被广告骚扰,也有进一步的法律可循。当然,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不仅需要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也需要监管部门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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