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财联协会
财讯,精选层正式交易只有两天,混改交易制度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

7月28日,记者获悉,混合交易制度即将在新三板精选层推出。目前,前期调研、制定等准备工作正在陆续推进。
随着新三板精选层前期基本制度的实施,目前精选层股票的流动性基础已经得到改善,基本具备了实施混合交易的客观条件。主流的混合交易制度结合了连续竞价和做市交易制度的特点,具有价格发现快、价格有效、交易及时等优点。同时兼顾反操纵、平抑价格波动、降低交易成本等功能。适用范围广,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市场认可度高。
如何进行混合交易制度?业内人士表示,做市商的范围将扩大到遴选层面。同时,做市商和投资者还将适用交易规则,确定做市商的义务,设置合理的指标,保证与现有制度的衔接。
解读一:什么是混合交易制度?
混合交易制度是以单一交易制度为基础的。
目前新三板市场的基础层和创新层进行很多日常的集合竞价和做市交易,精选层实施的连续竞价交易都是单一交易制度,混合交易制度是上述单一交易制度的组合。从海外市场发展规律来看,混业交易制度形成了两条发展路径:
一是竞价系统引入竞争性做市商制度;
第二是将做市商等其他提供流动性的角色引入竞价体系。目前欧美主要市场和部分新兴市场采用连续竞价和匹配流动性提供者的混合交易制度。提供流动性的角色包括做市商、专家和补充流动性提供者等。,具体实施主体涵盖证券公司、高频交易员等。
目前欧美主要市场和部分新兴市场采用连续竞价匹配流动性提供者的混合交易制度。提供流动性的角色包括做市商、专家和补充流动性提供者等。,具体实施主体涵盖证券公司、高频交易员等。
解读二:为什么要推出混业交易制度?有哪些功能?
主流的混合交易制度结合了连续竞价和做市交易制度的特点,具有价格发现快、价格有效、交易及时等优点。同时兼顾反操纵、平抑价格波动、降低交易成本等功能。应用范围广,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市场认可度高,市场信息能第一时间反映到交易价格中。
兼顾反操纵和价格波动功能,实质是做市商等流动性提供者基于专业机构的研究能力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并在一定价差范围内持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为市场注入基础流动性,引导市场价格发现,确保市场订单及时执行,平抑价差波动,减缓过于兴奋或过于悲观的市场情绪蔓延。

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享受到市场深度完善带来的交易便利和定价效率的提升,同时不影响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对于做市商而言,有利于其做市业务向精选层延伸,增强新三板市场内部不同层级之间的联动效应。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定价效率和流动性的提高有利于价值发现和市场认可。
银泰股份转让业务部总经理张科良认为,混合做市商可以有效解决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张科良解释说,目前的做市商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做市商其实什么都不做,买卖价差直接5%。但是混合做市的时候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是和投资者同时报价。和普通投资者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是做市商要双向报价和买入,投资者可以和其他投资者或者做市商进行交易。因此,虽然做市商双向报价时仍然存在买卖价差,但可以说市场上不存在买卖价差,因为有大量其他投资者的报价。
解读:混合交易强化价值发现
不同于新三板的基础层和创新层,精选层公司经过一年的正常交易后可以并入a股,混业交易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公司的价值发现。
申宏源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姜山也指出,这种混合交易制度必将有助于提高整个市场的活跃度和价值发现。今早消息发布后,整个精选层绝大多数股票已经翻红,说明市场对券商混合做市的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未来科技创新板、创业板都有做市制度的可能。从这个角度来说,精选层的混合做市商制度也是一种有力的探索。
新三板市场以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存在股权集中度高、估值难等问题,尤其是国内市场的特点是个人投资者比例相对较高。如何在保持一定流动性的前提下,使股价合理反映投资者之间的估值博弈,是一个难题。混合交易制度可以匹配所选层的特征,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
解读:启动选层混合交易正是时候。
新三板市场是国内股票市场第一个做市交易制度。做市商在基础层面和创新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投资者也在采用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中获得了交易便利。
业内人士指出,精选层可以选择的混合交易制度方案是在连续竞价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不断发挥做市商功能,增强市场运行质量,提高市场流动性。
随着前期基本制度的正式实施,精选股票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权集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流动性基础得到改善,基本具备了实施混业交易的客观条件。推进混合交易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的实施效应。
解读:如何看混改交易制度在选定层面的基本框架?

选择层混合交易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在连续竞价机制的基础上,允许做市商做市报价,做市商与投资者的订单平等竞争。实施范围覆盖精选层所有股票,采用自愿混合模式。做市商数量不限,由做市商自主选择做市标的。
根据业内人士的分析,混业交易制度的选定层面可以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现有做市商的业务范围延伸至所选股票,做市商地位平等。
二是做市商与普通投资者一样,在申报时间、申报类型、涨跌停板、申报有效价格区间、撮合规则、市场披露、大宗交易等方面适用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选择性交易。
再次,对做市商做市义务提出要求,对报价数量、报价价差、报价持续时间等维度设定合理指标。四是要与现行做市制度有序衔接,与公开发行、层级调整等业务流程衔接。


